江總書記這句話,我認為是我畢生最大的榮譽,我一生最大的榮譽,是他的這句話。
1995年8月,中央電視台對李嘉誠作了專訪,香港《文彙報》將問答全文刊登,標題名是《李嘉誠——真正的愛國者》,主持問:“江總書記說過,李先生是一個真正的愛國者。那麼您認為,一個真正的愛國者的含義是什麼?或者說,您覺得怎麼樣做,才稱得上是一個真正的愛國者?”李嘉誠答道:“我現在走對的,一方麵我非常辛勤地工作,忠誠地待人……另一方麵就我個人來講,衣食住行都非常簡樸、簡單……這樣,我們可以有多餘的錢,做我喜歡做的事,對自己同胞對自己國家有所貢獻。”
至記者專訪他止,李嘉誠對社會公益慈善事業的捐贈逾10億港元;在中國內地的投資過500億港元,遠遠超過他在國外投資的總和,也超過香港其它財團在內地的投資額。
這興許是對江澤民評價的最好注腳。
我的人生觀就是,我所做的都是我認為對國家民族有利的。
截至九九年為止,李嘉誠在醫療及教育方麵究竟捐助了多少錢一直無記錄。直至新華社要出版一本關於李嘉誠的書,他拖了兩三年,也表示不想出版。有一次,負責有關事宜的新華社記者在香港逗留了兩個月,見了幾次李嘉誠都追問他究竟捐了多少錢,李嘉誠本來不想發表捐款數目,最後給記者窮追,便拿了捐款支票存根計算了一兩個月,得出捐款數目達二十八億港元,七成多捐給中國大陸,兩成多捐給香港。
本人平生宗旨,對大眾有利之事,能力所及,不遺餘力以赴,絕不為名,絕不欲宣揚,事情完善辦妥後,內心已感快慰。
李嘉誠的家鄉政府提出了在縣和市各修建一座醫院的建議,對此李嘉誠毫不猶豫地以最佳的方式采納了這個建議,耗資2200萬港元,捐建了潮州醫院和潮安醫院,並在給家鄉政府的信中懇切地希望醫院之籌建計劃力求完美,務使捐款一分一厘皆用於醫院。
兩座醫院建成之後,家鄉政府邀請李嘉誠回鄉參加剪彩,一直以默默無聞為做人宗旨的李嘉誠,複信表示:“最好不舉行任何儀式:如舉行儀式,一則是勞列位費神籌備。二則虛耗資費,對醫療福利,毫無裨益。
本人深覺款項捐出,即屬公有,不欲以一己之關係妨礙公平分配。
李嘉誠於1979年在家鄉籌建“群眾公寓”時,家鄉政府部門提出“優先安排其親屬入居”的建議,李嘉誠堅決反對。他認為,既然是為大家修建的,那麼在分房時就一定堅持公平的原則,同時,這也是他一貫做人、做事的方式,比如家族內曾有親屬提出原有祖層麵積過於窄小,族人居住多有不便,強調這樣的祖層既與李嘉誠今日在香港之顯赫地位不相稱,又無法更完美地紀念李氏先祖之功德,紛紛希望擴大祖層原有的麵積。在認真思考之後,李嘉誠決定不擴大麵積。打算就在原有麵積的基礎上建造一棟四層樓房,以供族人居住。他給那些深表疑惑的親屬解釋說:“雖然目前要拿多少錢,擴充多大的麵積都不是問題。但是要想一想,這樣做的後果必須會影響左鄰右舍的切身利益,我們不能拿鄉親們的祖層來擴充自己的祖層,絕對不可以以富壓人,招致日後被人指責。”
說到這裏,李嘉誠十分激動,凝望著遙遠天際,半晌才喃喃自語:“我相信這樣做,先祖會理解的。”
一個人當他在生命的最後幾分鍾,想到曾為國家、民族、社會做過一些好事時也就心滿意足了。
他認為“人生的最大價值在於無私的奉獻”,人的一生應該為國家、民族和人類做一些高尚有益的事情”,“為年輕一代創造一個更加美好的明天”。
李嘉誠正是從他這種基本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出發,實踐自己的人生信條。李嘉誠對香港社會福利事業的種種貢獻,顯示了他具有高尚的人格力量和博大的愛心。李嘉誠秉承著“達則兼善天下”的古訓和家訓,關懷香港社會的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社會慈善福利事業。
對於李嘉誠這樣的成功者來說,他們奮鬥的目的已經不是單純的金錢了,他們是在追尋一個夢想。這種夢產生的力量比單純為了獲得更多金錢帶來的力量不知要大多少倍。
我的錢來自社會,也應該用於社會,我已不再需要更多的錢,我賺錢不是隻為了自己。為了公司,為了股東,也為了替社會多做些公益事業,把多餘的錢分給那些殘疾及貧困的人。
據悉,他還有一本“私帳”,那是“扶危濟困、撫恤孤寡、幫助親朋”的“帳本”。逢年過節或者一月一季,他的手下就會按名字、地址、數目寄去款項。李嘉誠對寄發對象、寄發時間、寄發數目有一個清晰記憶。對這件事,他就像在履行“義務”那樣認真地去做著。
從1977年,李嘉誠每年都以“匿名”方式,用一億元港幣,幫助香港和大陸發展醫療教育事業。
而他平時的行為中,也是以身作則,得到別人的信服。為了建立良好的信譽,李嘉誠不惜自己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