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六個要素相互之間既相對獨立,又緊密聯係,從應急的方針、策劃、準備、響應、恢複到預案的管理與評審改進,形成了一個有機聯係並持續改進的結構體係。根據一級要素中所包括的任務和功能,其中,應急策劃、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三個關鍵要素可進一步劃分成若幹個二級小要素,所有這些要素即構成了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核心要素。這些要素是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編製所應當涉及的基本方麵,在實際編製時,可根據職能部門的設置和職責分配等具體情況,將要素進行合並或增加,以便於預案內容的組織和編寫。
(二)方針與原則
應急救援體係首先應有一明確的方針和原則來作為指導應急救援工作的綱領。方針與原則反映了應急救援工作的優先方向、政策、範圍和總體目標,如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製事故蔓延優先,保護環境優先。此外,方針與原則還應體現事故損失控製、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以及持續改進的思想。
(三)應急籌劃
事故處理應急預案是有針對性的,具有明確的對象,其對象可能是針對某一類或多類可能的重大事故類型。應急預案的製訂必須基於對所針對的潛在事故類型有一個全麵係統的認識和評價,識別出重要的潛在事故類型、性質、區域、分布及事故後果。同時,根據危險分析的結果,分析應急救援的應急力量和可用資源情況,為所需的應急資源的準備提供建設性意見。在進行應急策劃時,應當列出國家、地方相關的法律法規,作為預案的製訂、應急工作的依據和授權。應急籌劃包括危險分析、資源分析以及法律法規要求三個子要素。
1.危險分析
危險分析的最終目的是要明確應急的對象(存在哪些可能的重大事故)、事故的性質及其影響範圍、後果嚴重程度等,為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減災措施提供決策和指導依據。危險分析包括危險識別、脆弱性分析和風險分析。危險分析應依據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具體情況來進行。危險分析的結果要能夠提供以下信息。
(1)地理、人文(包括人口分布)、地質、氣象等信息。
(2)城市功能布局(包括重要保護目標)及交通情況。
(3)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及主要危險物質種類、數量及理化、消防等特性。
(4)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種類及對周邊的後果分析。
(5)特定的時段(如人群高峰時間、度假季節、大型活動)。
(6)可能影響應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2.資源分析
針對危險分析所確定的主要危險,安全管理部門應明確應急救援所需的資源,列出可用的應急力量和資源,包括如下內容。
(1)內部的各類應急力量的組成及分布情況。
(2)各種重要應急設備、物資的準備情況。
(3)上級救援機構或地方公共救援機構可用的應急資源。
3.法律法規要求
事故處理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是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前提保障。應列出國家、省、地方涉及應急各部門職責要求以及應急預案、應急準備和應急救援有關的法律法規文件,以作為預案編製和應急救援的依據和授權。
(四)應急準備
事故處理的應急預案能否在應急救援中成功地發揮作用,不僅取決於應急預案自身的完善程度,還取決於應急準備的充分與否。事故處理應急準備應當依據應急策劃的結果開展,包括各應急組織及其職責權限的明確、應急資源的準備、公眾教育、應急人員的培訓、預案演練和互助協議的簽署等。
1.機構及其職責
為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反應迅速、協調有序,必須建立完善的應急機構組織體係,包括事故處理應急管理的領導機構、應急響應中心以及各有關機構部門等。對應急救援中承擔任務的所有應急組織必須使其明確相應的職責、負責人、候補人及聯絡方式。
2.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應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後果分析,合理組建專業和社會救援力量;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各種救援機械和設備、監測儀器、堵漏和洗消材料、交通工具、個體防護設備、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等,並定期檢查、維護與更新,保證始終處於完好狀態;對應急資源信息實施有效管理與更新。
3.教育、訓練與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