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麵的男生瞪著黃小仙,終究,什麼也沒說,站起來就走,走的時候,還不忘去拿凳子上的《十萬個為什麼》。
他走後,黃小仙給我們普及。
這種“什麼鬼”,求知欲特別的旺盛,不會去害人,但是,會逮著你,一直問個不停,直到把你煩死為止。
如果你想讓他走,也很簡單,就一直不理他,不回答他的任何問題,他感覺無趣了,就自動會離開。
宮玲歎道:“世界之大,無奇不有,我真是長了見識了,居然,還會有這種鬼!什麼鬼!真是嗶了狗了!”
黃小仙用筷子敲桌麵,“誒誒誒,不要這麼隨便說狗狗好不好,我們今天要去處理的,就是隻鬼狗。”
“鬼狗?”
“鬼狗!”
我和宮玲異口同聲地問道。
黃小仙催促道:“先吃飯,吃過飯再給你們慢慢說。”
由於我們對這個鬼狗的事情非常的好奇,所以,我和宮玲吃的很快,不過幾分鍾,就吃好了飯,等著黃小仙給我們講這個故事。
去事主家的路上,黃小仙大概給我們講了這個事主遇到的問題。
事主是個三十歲的單身女人,她是個漫畫家,就給她叫漫漫吧。漫漫可以說是個死宅女,創過兩個月不出家門的記錄!
漫漫一直寄情與漫畫中,有重度社交障礙,不喜與人交流,把她一腔的熱情,全都傾注在了漫畫裏。
為了不至於太孤單,她養了一條狗。
這條狗,不是什麼名貴的品種,就是隻土狗,而且,還是個流浪狗。
漫漫出去采購食材時,在小區裏,碰到過它幾次,喂了它幾次食。後來,這隻狗再見到她時,也不叫,也不搖尾巴,就在她身後十多米的距離,這樣默默跟著她。
後來,見的次數多了,漫漫確定,它是隻沒人要的流浪狗。
漫漫靈感突發,以這條狗為主題,畫成漫畫,做了一本畫冊,銷量出奇的好,漫漫也從以前默默無聞的畫手,一躍成為知名的漫畫家。
漫漫覺得,這條流浪狗就是她的福音,加上她確實孤單寂寞,就把它從小區抱回家,認認真真養了起來,給它取名,叫笨笨。
這一養,就是四年。
漫漫從二十六歲,養到了三十歲。
雖說狗可以活到二十歲,就像人可以活到一百歲一樣。一般的狗,活不到那麼久的。平均壽命也就在十多歲左右,有的土狗,壽命還要再少,隻有六七年而已。
漫漫把笨笨撿回家的時候,帶它去動物診所檢查過,醫生說,笨笨差不多五歲了。在土狗中,算是向中老年邁進了,再加上它經常在外流浪,飲食不規律不衛生,感染了好幾種病。
接連打了差不多三個月的針,笨笨才算恢複了健康。
雖說是條土狗,它的名字也叫笨笨,但是它一點兒也不笨,極其的通人性。
漫漫本來就宅,經常不出門,更沒有時間去溜它,陪它散步什麼的。笨笨很是自覺,會自己出去,在小區裏逛兩圈,再自己回來。
據漫漫說,笨笨從家裏出來的時候,還會把門給關上,等自己遛彎回來,還會用爪子敲門。
漫漫出去采購食材,有時會踩著單車過去。單車放在超市前麵,都不用上鎖的,笨笨很自覺地,守在單車旁。
漫漫從超市出來,笨笨遠遠就能瞅見,屁顛屁顛跑過去,用嘴去叼漫漫手裏的購物袋。有時買的東西多了,它嘴裏叼不下,還會主動的,把頭伸進購物袋繩子裏,把購物袋掛在脖子上……
諸如此類的事情,多不勝數……
漫漫飲食不規律,有了笨笨後,漸漸地,也會按時一日三餐吃飯。漫漫說,她不吃飯可以,但是不能餓著笨笨。
她為了提醒自己,還定了鬧鍾,到點,就給笨笨準備吃食。笨笨很聰明,隻要她不吃,它也就不吃。
後來,沒辦法,漫漫跟著它,養成了一日三餐的習慣。
有了笨笨後,漫漫的靈感像是用也用不完,靈感枯竭,下不去筆的時候,陪著笨笨玩一會兒,靈感自然就來了。
漫漫知名度越來越高,賺的錢也足夠她養條名貴的狗,但是,她一直都沒有換,隻是養著笨笨。
而且,笨笨嘴不刁,從不挑食,哦,也算是挑食吧,從不吃超市裏買來了高檔狗糧。它隻吃漫漫吃剩下的剩飯,這一點,令漫漫百思不得其解。
她想,可能是窮慣了吧,終究,過不了高檔的生活。也有可能,笨笨是想給她省錢,見不得她花更多的錢在自己身上。
漫漫以這個為題材,做了一本漫畫,曾一度風靡全國。
甚至有家長,拿著這本漫畫,來教訓自己家孩子,“你看人家笨笨,都知道體諒自己主人,給自己主人省錢,你怎麼就還不如一條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