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撞見暖暖和導師(3 / 3)

宮玲說的這個新聞裏的父母,和趙女士的父母,有著異曲同工之處,都重男輕女,都認為,給兒子買房娶媳婦的事情,是女兒的責任。

新聞裏的父親,有一兒一女,女兒聰明努力,一直讀書,國內讀碩士,美國讀博。好像是大學開始,就沒有再花過家裏的錢,因為家裏畢竟是農村,經濟條件不允許。

讀碩士時,認識的男朋友,也就是後來的老公。老公家是學校所在的本市人,獨生子,家裏父母雙職工,家庭條件還行。女兒讀碩士以及讀博所用的花費,都是老公家出的,可以說是,她自己父母沒有資助過她生活費以及學費,反而,她還要給家裏錢。

在美國讀博的時候,生活條件並不是太好,錢也是緊缺。

這個時候,遠在老家的父親開始給她要錢了,說兒子到了該結婚的年齡了,沒有房子,娶不來媳婦,就讓她這個姐姐買婚房。

她這個時候還沒畢業,而且剛生了孩子,手頭上緊,明確表示,現在沒有錢,等畢業後,找到工作了,經濟條件允許了,再給錢。

這個父親就炸毛了,你都去美國了,能會沒有錢?真是越讀書,越有文化,越不孝順!你婆家不是市裏人嗎?他們家會沒有錢?

過年的時候,女兒女婿回國,在女方家過年,給了父親幾千美元。

要知道,這個新聞,是十多年前的,當時的幾千美元,已經算是不少了。

父親氣急敗壞,當我是要飯了?隻給幾千塊錢就打發了?你不給我兒子買房,他就結不了婚,他結不了婚,我活著還有什麼意思?

你不讓我活,我也不讓你活!

於是,當天夜裏,女兒女婿睡著後,父親拿著斧頭,砍死了睡夢中的兩個人。當時,他們剛出生沒多久的孩子放在婆婆家,沒有帶過來,這才躲過了一劫。

法庭審判的時候,這個父親毫無悔意,一直堅稱,他沒有殺錯人,是他不孝順的女兒不讓他活的……

更令人氣憤的是,後來,女方母親,還去男方家爭搶遺產,說她僅有的女兒死了,做為外孫的姥姥,外孫的遺產,她也有一份。

甚至,她還口口聲聲說,女兒女婿是父親殺的,又不是她殺的,法律上,她是有資格爭取遺產的……

當時我看到這個新聞時,真的以為是個博取人眼球的假新聞!!!

張莉莉劃著手裏的手機,“這不,我手機裏剛蹦出來一條新聞,說有一個爺爺奶奶,把自己的親孫子給賣了六萬塊錢,兒子知道後,也沒有阻攔和追回。”

宮玲驚訝道:“孫子?你確定不是孫女?不都是重男輕女嗎?他們家怎麼了這是?”

張莉莉翻看著手機,“等著啊,我給你們看看,嗯。新聞上說,他家兒子在外打工,突然領回家一個大著肚子的女朋友,因為女孩不滿18歲,所以就沒有領證。生孩子的時候難產,女孩死了,生了一個男嬰。這對老夫妻覺得孩子是個累贅,決定賣給他人,稱兒子還年輕,帶孩子不好找對象,現在孩子賣了,房子買了,一舉兩得。”

我和宮玲簡直氣的塊吐血,都什麼樣的人啊,最近負能量太多,心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