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性教育、人際關係培養、金錢教育(5)(2 / 3)

2.如果你父親再打你,你就打110報警,讓警察介入。他打你一次你報警一次,整個過程中不要妥協。

3.向法院起訴,請法院以判決形式強製你父親不得對你動粗,但必須在18歲前養活你。正好2016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開始施行,你可以用這個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具體該如何做,你先撥打律師谘詢電話問問,網上能查到很多這樣的電話。

4.如果以上三條仍然無效,不能使他改變,或者以你的能力無法實現,那最便捷的解決辦法就是他再打你時,你原封不動打回去。他打你哪裏你就打他哪裏,他打你幾下你打他幾下,他打你多用力你就多用力。不要怕,不要覺得他是你父親就隻能是他打你而你不能打他,哪怕體力上打不過他,你也要拚了命回擊。

孩子,記住,你和父親是完全平等的,你們是各自獨立的兩個人,他沒有權力打你,你也絕不該無端地承受他的打罵。父母不能把孩子當自己的下人或奴隸,在人格市場上大家隻有同一個價,沒有高低貴賤之分。這完全無關“孝”的問題,俗話說“母慈子孝”,如果父母不慈,孩子為什麼要孝呢?!我希望你首先在思想上要積聚勇氣,然後在行動中變得勇敢。

我在這裏建議你對父親要有打回去的勇氣,並不是慫恿你以後不尊重他或不感謝他的養育之恩,而是要用你的行動給你父親劃出一個行為邊界,讓他知道有些事情他是不可以做的,哪怕是對自己的孩子。

以毒攻毒的辦法固然稱不上太高明,但事已至此,沒有更好的辦法。我從來都反對暴力相向,尤其反對肢體衝突,也從未經曆過這個。隻是,你的情況特殊,我現在提供給你的辦法也許登不了大雅之堂,但這是我能作出的最誠實的回答。

我推測你父親從小也經常挨打,所以他不懂別的教育方法,隻會打。他自己就是棍棒教育的受害者,現在又用這個方法來害你。現在是該你用反抗促使他改變的時候了,你不打回去,他就永遠不會改變。你知道2010年轟動一時的“藥家鑫案件”吧?一個大學生撞人又殺人,令人匪夷所思的背後,就是因為他一直不敢反抗他父親,所以遇到一個令他措手不及的事情時,一方麵由於害怕受到父親的責罰而驚慌失措,另一方麵他把積澱的仇恨發泄到一個無辜者身上。還有媒體上不時出現的那些殺母弑父案,追尋背後的根源,無一不是父母簡單粗暴,孩子一忍再忍,直到忍無可忍,最後兩敗俱傷。所以,為了拯救你父親,更為了拯救你自己,你一定要變得勇敢堅定起來,這對你們兩個人都好,對整個家庭都好。他眼下肯定理解不了你的反抗,會非常震怒,你不要怕,至少在氣勢上不要敗給他。

你是一個善良的孩子,我從信的字裏行間看到了這一點。勇敢和善良一點都不衝突,不要害怕,勇敢地捍衛自己的尊嚴,不要憋屈自己,既然周圍沒有人尊重你,你自己至少要尊重自己,要聽從內心的感覺,坦蕩蕩地表達出你的感覺。

這封信就寫到這裏吧,如果你還有什麼問題,請繼續給我寫信,我會給你回信的。

祝福你,孩子!

PART 3.金錢教育要寬鬆

1、孩子撿到的錢該如何處理?

小數額的財物,誰撿到歸誰。但隻要有可能找到失主,我們的身份就必須不能是擁有者,而是暫時保管者。

尊敬的尹老師,您好:

我女兒(9歲)在樓下玩的時候撿到了十元錢,比較髒舊,拿回家一洗還能用,我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如果交給老師,可是這錢也不是在學校裏撿到的,不知交給老師是否合適。如果說交給父母,那麼父母應該怎樣處理這十元錢呢?

孩子自己想要這十元錢,想用來買玩具,我一直沒答應。我說:“如果是在學校撿到的錢,應該交給老師,可是這是在咱家門口撿到的,老師也不知道失主是誰,那怎麼辦呢?”孩子說:“那就送給我吧。”我說:“我需要考慮一下,過幾天答複你。”今天孩子又提這個事,我不知該如何回答,隻能說:“等等再說吧。”於是趕快給您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