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工兵鏟扔到了一旁,她的工作終於完成了——腳下的坑,已經可以容納兩個人了。
她又喝了一點水,然後從車裏拿出一隻筆記本,想都不想,提筆開始寫字,她要寫的東西早已經爛熟於心——
羅布泊的幸存者們:
我叫沈小題,北京人,生於1993年10月28日,這封信的落款日期就是我離開的日子。
感謝你們發現了這封信。
我在北京生活了18年,我愛那個城市,我愛我的媽媽,我愛我18歲之前的爸爸,我愛我的表弟阿甘,我愛我的閨蜜莉莉婭,我愛我小學三年級的班主任李素榮……我對一個男孩很抱歉,不知道他叫什麼,隻記得他高高的,戴著眼鏡,那是2009年吧,有一天我去圖書館,他突然冒出來跟我搭訕,把我嚇了一跳,然後把他罵了一頓……事後想起來,他並不是什麼壞人,應該是躲在暗處下了好久決心……對不起啊,哥們!
我18歲就來到了羅布泊,再也沒有回到北京。樓蘭遺址的下麵有個空間,藏著一群複製人,我一直被他們囚禁著。後來我逃出來了,他們也統統離開了,不知道去了這個宇宙的哪個空間。不過,你們之所以看到了這封信,說明我終究沒有逃出羅布泊……
本來,我有百分之一的希望走出去,但我放棄了。對,我是自願留在這裏的,我不後悔,隻是有一點遺憾——不能見我媽媽最後一麵了。希望你安康,活到100歲!
我要說說跟我躺在一起的這個男人,他叫幹戈,我們不是夫妻,也不是戀人,我們隻是隊友,如果讓我給他一個定性,那麼,他算是個可愛的混蛋吧。
我之所以跟他躺在一起,原因有兩個,第一,我實在沒力氣再給自己挖個墳了。第二,你們走過之後,我們太孤單,互相做個伴吧。
嗯,如果你很八卦,特想知道我對他是什麼感情,那我告訴你,我挺喜歡他的。
好了,就寫這麼多吧。
對了,你們看到那輛車了嗎?如果食物沒有變質,你們就帶走吧,不過請不要碰那個導航,它比幹戈更混蛋。(如果有可能的話,幫我投訴一下製造它的公司。笑臉。)
我隻有一個願望:如果你能走出羅布泊,希望你把這封信帶出去,帶出去就好了,不需要再做什麼,然後,再也不要回來了。
再次謝謝你,陌生人!
沈小題絕筆
2016年4月28日
沈小題寫完這封遺書,重頭到尾看了一遍,很規整,沒有一個錯別字,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那句“我挺喜歡他的”,前麵有句話被劃掉了,她寫的本來是“我把他當成鄰居大哥。當然了,不管怎麼樣,他都要當我一輩子“鄰居大哥”了……”
既然都決定葬在一起了,也就沒什麼不能說的了。
她站起來,把筆記本正正當當地放在吉普車的座位上,又把半瓶水放進了後備箱,關閉了車門。
做完這些,她看了看四周,風越來越大,裹著沙子擊打著她的臉。她把幹戈連人帶睡袋拖出來,屍體太重了,沈小題扛不動,隻能放在睡袋裏慢慢拖行。
睡袋一下下朝前移動著,她把它拖到沙坑前的時候,已經精疲力竭。
沈小題坐下來,看了看這個昨夜還在油腔滑調的男人,鼻子不由一酸。她又看了看沙坑,忽然想到了一個問題——她可以埋掉幹戈,但是誰來埋掉自己?
她顧不上那麼多,首先把幹戈的屍體拖下了沙坑,擺得端端正正,甚至還替他梳了梳頭發。
接著,她並沒有跳下去,她跑到車前,找到那瓶白酒,灌了滿滿一大口,這才回到沙坑前,爬下去,側身在幹戈旁邊躺下來,輕輕摟著他的脖子,將腦袋埋進了他冰涼的頸窩……
她好累。
地麵上的風聲越來越大,漸漸變成了咆哮,沙子劈裏啪啦掉進沙坑,砸在沈小題和幹戈的身上。沈小題爬起來,朝遠處看了看,迎麵撲來的沙子嗆得她幾乎無法呼吸,此時天色變得昏黃,一道頂天立地的沙牆正朝她迅速推進!
沙塵暴來了!
這一刻,沈小題感到自己太幸運了,沙塵暴很快就會把這個小小的墳墓抹平!它會把一切坑窪、一切物品、一切哀怨抹平!
她張開雙臂,竟然笑了——寶貝,來吧,埋了我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