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哥,我們北郊的場子被人挑了!”一名小弟彙報道。
“他NN的,哪個王八蛋瞎了狗眼,敢挑老子的場子,抄家夥,跟我去幹了這幫眼裏不長仁的雜碎!”
北郊海盜船迪廳門口,兩夥人正在火拚,其中一夥都手纏白條,顯然是有備而來,怕砍錯了人。一輛路虎疾馳而來,車門打開下來三人。看場子的一夥人一見,興奮的大喊道:“狼哥來了,兄弟們,給我砍死這幫王八蛋!”
而另外一夥砸場子的人中,有一人趕忙衝一個人說道:“野狼來了,按計劃行事!”
野狼,原名賀朗,是一名退伍的特種兵,回家之後混跡黑社會,由於身手了得,為人腹黑,搖旗之後拉了一夥人在xy市混的風生水起,整個xy市的娛樂場所有三分之一都是他在罩著。所謂樹大招風,總有眼熱他手中的蛋糕,所以這樣的事也不是第一次了。賀朗手提一把開山刀衝進人群,一刀一個,專砍人的胳膊大腿,不一會被他放倒了十幾個人,眼看勝利在望,一名在遠處放風的小弟衝過來大喊:“有條子,狼哥!”
賀朗剛想撤離戰圈,畢竟自己隻要不進局子,外麵自己的人脈廣,多多打點一下後,被抓的兄弟早晚會被放出來,可是就在自己一轉身,一個人突然用力的撞向他手裏的刀。開山刀基本都是寬而厚,前端幾乎沒有刀尖,可是那人愣是將開山刀撞進了自己的肚子裏,然後緊緊的抱住了他,可見這人用了多大力氣,和下了多大的決心。
賀朗一看那人,自己認得,這人以前也是混黑道的,可是此人愛嫖因此染上了艾滋,這是明顯的受人指使要害自己啊。警察來的很快,馬上就將這裏包圍了,賀朗因此被抓。
幾個月後,法庭之上,法官宣判:“姓名賀朗,外號野狼,年齡24歲,故意殺人罪,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判處賀朗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