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天夜晚,歐陽太太偷偷看時尚雜誌的時候,被歐陽小小發現了。
“媽媽,你在看什麼呀?”歐陽小小從沙發後麵冒出頭來,好奇地問。
“啊?沒……沒……沒看什麼。”歐陽太太忙不迭地收起雜誌。
“不是吧?我明明看見您手裏拿著一本書的,難道我看錯了?”歐陽小小歪著頭,表情極為困惑。
“這個,嘿嘿,我給你看,你可不許告訴你爸。”歐陽太太小聲與女兒商量著。
在保證不告訴爸爸後,我們的歐陽小小同學終於看到了媽媽手裏的雜誌。這是一本印刷精美的時尚雜誌,歐陽太太愛之如珍寶,歐陽先生卻恨之如仇敵。
“你看你看,你媽媽每看完一本時尚雜誌,我的錢包就會扁很多。”歐陽先生抱怨的頻率,幾乎是每月一次,而且多發生在月底發工資時。當然,如果出現一家人搶衛生間的情況,爸爸也會抱怨:“瞧,如果你媽媽沒有買那麼多化妝品和衣服,我們完全可以住上帶兩個衛生間的房子。小小,你可千萬不能向你媽學習。如果你也變成那樣,我們家就完了。別說土豆燒排骨,就連白水煮土豆也吃不起了。”
很遺憾,歐陽先生的話並未讓歐陽小小產生危機意識。
原因之一:小小喜歡一切漂亮的東西,無論是漂亮的人、漂亮的衣服,還是漂亮的小玩意兒,而這些東西在時尚雜誌上都能找到;
原因之二:歐陽先生描述的悲慘前景還不夠悲慘。畢竟,小小最喜歡吃的是土豆,而不是排骨。
在這一期雜誌上,小小看到了一位漂亮姐姐,她發誓,這是她所見過的最漂亮的人。
“媽,這是誰?”小小的視線牢牢地固定在雜誌上。
“這是某品牌的形象代言人。”歐陽太太有些擔心,因為小小的眼神看上去太可怕了,一種可怕的專注。
“形象代言人?”這是一個很耳熟的詞兒,但小小一直不太明白這到底是幹嗎的。
“簡單來說,形象代言人就是代表一個公司或一種產品的人,這個代言人往往要很有名氣,例如明星,還要符合公司的要求——如果讓你爸去代言化妝品,那能看嗎?”歐陽太太以最直觀的比喻,很快就讓小小明白了什麼是形象代言人。
受到啟發的小小有了一個新的想法。她對偵探們說:“我覺得,我們網站需要一個形象代言人。”
“形象代言人?”
“是啊是啊,你們看,幾乎每個品牌都有自己的形象代言人,很多網站和遊戲也有。等我們網站做好了,那也是班上的品牌啊,沒有形象代言人怎麼成?”
“可人家那是大企業啊,咱們這隻是鬧著玩的,至於搞得這麼隆重嗎?”
甄珠激動得跳了起來。“當然至於!我們要麼不做,要做就要做得最好!”
“我不得不承認,這個主意確定不錯。”田天天躍躍欲試地站了起來,“不知道我有沒有這個榮幸?”
“No!”偵探們全票反對。甚至就連臭屁的歐陽光、清高的孫喬玲子和溫柔的鄧玟玟也都強烈表示反對。
田天天大怒,厲聲問這是為什麼。
甄珠解釋道:“CEO田,技術員小田,你已經有兩個首席職務了好不好,竟然還想要第三個?做人可不能太貪心哦。”
田天天嚴肅地說:“當代言人看的不是貪心,是實力,實力!比如說我,獨力支撐起一個網站——”
歐陽光提醒他:“別忘了,還有我們。”
“從管理到技術,我全都一把抓……”
“咳——”甄珠清清嗓子,“說到管理,你能管好自己就不錯了。”
“我努力尋找班裏的新聞,累得像狗一樣……”
小茶也怒了:“胡說!明明就是我去打聽消息寫稿子,小小她們把稿子輸入到電腦,你隻需要複製上去就行,你還好意思說累?”
“我每天做白工,隔三差五還要清理甄珠的電腦。”田天天越說越心酸,差點把自己都給感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