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上輩子,他一定牽著我的手,從彼岸花開的地方走過,上窮碧落下黃泉,生死相依。我想我會等你,等到彼岸花開,等到向陽花開,等到梧桐花開,等到鳳凰花開,等到桃花落盡,等到蒲公英飛翔,梅香撲鼻,等到你幸福的時候。一眼執念,一念執著,執著相思。我想一定有那麼一個人,陪我走過奈何橋,陪我看過忘川水,陪我在三生石上寫下了彼此的名字,然後一起喝了孟婆湯。——題記
我們都曾遇見過這樣或那樣的一個人。我們對他或日久生情,或一見鍾情。日久生情之人,往往就像女孩子每天晚上抱著睡覺的玩偶,每天抱著並不覺得什麼,忽然有一天不見了,才發現原來我那麼愛他。情竇初開之時我們常常渾然不知,失去後才發現,我大概錯過了幸福。我一直不知道愛情是什麼樣子,看見了他,我便看見了愛情。我想這便是一見鍾情的感覺吧!
為伊消得人憔悴,更不知道為什麼說問世間情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許。可我懂得“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不懂愛情的年紀,覺得相依到老,便是愛情。十七歲的時候覺得愛情就是要轟轟烈烈,喜歡那種像梁祝結尾的小說,看小說喜歡哭。十七歲的時候,在街上看見白發蒼蒼的老爺爺,左手拎著菜,右手緊緊牽著老奶奶,老奶奶緊緊依偎著老爺爺,老爺爺低著頭在老奶奶耳邊喃喃著。我的淚水幾乎要奪眶而出,我想這就是愛情,這便是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隨著年齡的增長,漸漸發現愛情,平平淡淡才是真。不在迷戀轟轟烈烈的愛情故事,不再愛看會讓自己哭的言情小說。
十七歲的時候,喜歡上了一個男孩,在我看來對我有點好。我問我的朋友,男生對女生好,就證明男生喜歡女生嗎?朋友說,大概吧!不然為什麼對著好呢?看八月長安的《最好的我們》,記得多年之後,耿耿和餘淮相遇,餘淮三番五次的拒絕了耿耿。當時我哭得稀裏嘩啦。我和朋友說,餘淮真的不喜歡耿耿,耿耿這麼多年真的白費了。朋友說,傻瓜,他倆是主角怎麼可能不喜歡。盡管最後他們還是在一起了,可是我依然過不去心裏的坎。多年之後,我才明白。故事是耿耿,餘淮的故事,他們是主角。而我和那個他,隻是彼此故事當中的配角。那是就覺得想看一看怎樣優秀的一個人才能配得上那樣優秀的一個他。一個怎樣的人才是他故事當中的女主角。我想這便是最後的執念。後來,真的被我看到了才明白,喜歡與否和優秀與否真的無關。就好像朋友說的,再貴的菜總要放鹽,愛情裏沒有什麼配得上配不上。可是喜歡一個人,偏偏那麼容易叫一個人自卑,讓我們覺得配不上那個人。
傳說,在很久很久以前,冥府三塗河邊,開滿了大片大片的彼岸花。彼岸花,開一千年,落一千年。彼岸花花葉同根,卻永不相見,生生相錯。我想總會有人找到一株完整的曼珠沙華,花葉相見相守,找到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