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怕嗎?還和他做朋友?”
“怕!怎麼不怕!不過我好奇心太大,戰勝了恐懼。話說回來,我們的緣分可真的不淺。我們從小學到初中都是同班,中學時男女分班又是同桌。高中時我們全家去了重慶後,還和留在家鄉的他通信聯絡,後來他不怎麼回信給我了。我以為我們就失散了,誰想到我在北京上大學時又遇到了他,還是同一個係。”
“他也念心理學?”小夏訝異。難怪他那麼會偽裝,但那也逃不過她嶽小夏的火眼金睛。
“是啊。不過他畢了業又沒了蹤影。再後來我來本市工作,沒想到又遇到他。當時他開了那間酒吧,也不知道為什麼沒有從事他的專業。可是你看,兜兜轉轉,我們總是會遇到,天生就注定是朋友,跑不掉的。”
“聽著像是你一直追求他。”小夏挖苦。
“唉,說來還真像。他那個人對感情很被動的,我想要不是我們相識的時間太久,我又是個善解人意的大好人,我們很難成為朋友的。”
“我倒認為那是你們很小就成為了朋友的緣故。”
“沒錯,這是關鍵因素。小孩子無論怎麼排斥外界,總是容易互相交朋友。要是我在他成年後才認識他,大概他對我也會像你說的那樣——外表親切溫和,實則拒人千裏。”
“說起來這都是你的錯。明知道他是那種性格,還不肯陪我一起去。”小夏又想起阮瞻禮貌又堅決的拒絕,不由覺得自尊受傷害。
“這你就不明白了。”萬裏感覺到小夏的氣憤,連忙說出自己的想法,“不管怎麼說,我要幫你就是出賣了他,因為我曾答應不說出他的事。他會生氣我背叛諾言,所以我出馬反而會壞事。等他氣消一點,我出現倒比較有機會。”
“可是他真能幫到我嗎?”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我不知道是否有人比他更好,但我隻認識他,所以這也是我唯一能幫你的。別多想了,去睡個好覺,後天我們去找他。無論有棗沒棗,摟一竿子試試吧。”
小夏想想也是,反正她也沒有別的辦法,就再找那個外表很帥,但內心古怪的男人試一下好了。
“好吧,不過先別忙著掛電話,再透露一點點他的事總可以吧?就一點點。”
“我剛才說的他的事引起了你的好奇嗎?”
“當然啦,你買東西之前也會了解一下產品的性能吧。”小夏說得理所當然,“這件事可能關係到我的小命,所以我要從你透露的一點點信息中判斷一下,他是否值得我三顧茅廬。這叫消費者的知情權,懂不懂?”
萬裏有那麼幾秒鍾沒有說話。
“喂,隻是打聽一下他的大致情況而已,難道這也是秘密?”
“那不是秘密,可是也很少人知道。好吧,就告訴你一點,但是你不能說出去,否則我殺你滅口。”萬裏開玩笑道。
明知道萬裏看不見,小夏還是伸出左手手指發誓道:“如果有人向我打聽他的事,我會比一塊石頭還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