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都是金源集團的骨幹,一定要光明磊落,堂堂正正,不要認為現在有權力了,就做出多吃多帶、吃回扣、貪汙受賄等見不得人的事。如果有誰去做那些肮髒的事,我會毫不留情地嚴肅處理!”
是老天爺有意和黃如論先生過不去呢,還是有意考驗黃如論先生?就在他講上麵這番話不久,他的一個表姐送到公司的兒子出事了。對此,他講了如下這段話:
“我有個表姐的兒子在公司上班六年了,也得到了集團的培養,在世紀金源(雲南)集團混凝土攪拌站任材料部副經理,按照集團相關的規定,他馬上就可以得到集團分配的一套房子。這次他被我開除了,房子也分不到了,因為他昧著良心去貪汙,這是愚蠢、糊塗的做法。”
“黃先生,您這個表侄僅僅是個混凝土攪拌站材料部的副經理,他能貪汙什麼呢?”
“水泥!”
“水泥,那怎麼貪汙啊?再說,他就是貪汙了,又如何把它變成錢呢?”
“咳!是屬於小偷小摸那種。”
後來,我在黃如論先生的文集《為人處世與企業管理》中,發現了和這件事情有關的文字,現摘抄如下:
他(表侄)有個朋友在雲南昆明世紀城的社區蓋了個店鋪,需要用混凝土,本來購買一車六立方米的混凝土也隻有一兩千元。他偏偏就去貪這個小便宜。駕駛員運輸混凝土要經過材料部副經理單位蓋章,他就利用手中的權力,一輛車到了他的門口,就把混凝土卸下一立方米,第二輛車來又卸下一立方米,這樣就造成短斤少兩。我知道後當場就火了,居然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我不管他在公司裏上班多久,也不管他母親是不是我的表姐,馬上把他開除。
對此,我是持讚賞態度的,並當麵表揚黃如論先生是“公而忘私、不徇私情”,唯有如此,才能起到“殺一儆百、防微杜漸”的作用。但是,黃如論先生卻慘然一笑,說道:
哪裏知道喲!我的表姐和表姐夫知道以後,從福建坐飛機趕到雲南,等了十來天才等到我。表姐說:‘表弟啊,我兒子犯錯誤了,能不能看在親戚的份上高抬貴手饒他一次?’我說:‘這個不能高抬貴手,這是一個原則的問題,絕對不能饒恕!’我表姐說:‘我兒子被開除了,家裏就沒有生活來源了,而且兒子貪汙的是已經賣給其他工程隊的混凝土,集團的利益沒有損失。’我說:‘集團的利益不損失,但是招牌被搞壞了,名聲被破壞了。’我表姐說:‘兒子被開除了,我們兩個老人怎麼辦,我們都是靠他每個月寄錢回家過生活啊!”
我是從農村走出來的,不僅深知親戚關係所帶來的弊病,而且還十分憐憫年邁的窮親戚。因此,我一方麵讚賞黃如論先生堅持原則,另一方麵又對他年邁的表姐、表姐夫深表同情。我急忙打斷黃如論先生的敘述,問道:
“最終,您是如何處理這件事情的?”
“我對表姐說,我幫助你們,我先拿一萬元你們帶回去,今後有困難我來幫你,你這個兒子我絕對要開除。不能因為我是你的親戚,我就縱容他,那我怎麼領導其他人,我怎麼對得起公司,怎麼對得起我的下屬,我不能這樣做,你什麼話都不要講了,你明天馬上回去。你罵我也可以,我對得起列祖列宗,對得起社會!”
“好!既講原則,又有人情。對此,您有何感想啊?”
“我不知為什麼,當我的表姐、表姐夫離去之後,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話:嚴重的問題在於教育農民。就是我在飛往重慶的路上,還是想著這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