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研究背景
1.1.1理論背景
(1)變革型和交易型領導行為理論在領導研究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
自Burns(1978)提出變革型領導行為的概念以及Bass(1985)提出變革型領導行為理論以來,在過去的20多年間,變革型和交易型領導行為理論占據了領導研究的中心地位(陳永霞等,2006)。這是有著深刻的曆史原因,因為在此期間,外部環境的競爭程度和不確定性程度相比較之前的階段變得更高,為了在這種環境中生存和發展,企業需要能夠快速地適應這種環境的變化和動態的調整組織結構、發動組織變革以便在競爭中生存。然而,企業在這種環境中進行組織變革卻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和挑戰,因為企業內部的領導者很難通過改變自身的管理手段和技能來實施和適應這種大規模的變革,因此,領導才能在此過程中變得越來越重要(Conger, 1999);另一個挑戰是員工對組織的承諾開始降低,在伴隨著公司裁員以及實施組織結構扁平化變革的過程中,傳統的長期社會雇傭合同開始被打破,這樣,如何在提高員工士氣和承諾的同時進行組織變革便成為企業所麵臨的一個重要問題。
此時,擺在領導者麵前的一個兩難問題便是,如何能夠在提高員工承諾的同時來實施組織變革,如何將員工的個體需求與組織需求有機結合起來。為了回答這個問題,學者們重新審視領導者與管理者的內涵區別,發現變革之所以失敗並且如此低效的一個原因是,企業在變革過程中過多重視領導者的“管理”行為成分,而忽略了其“領導”行為成分,即過於強調物權變動和例外管理等交易型領導行為在組織變革中的作用,而忽略了領導魅力和願景激勵等變革型領導行為對於推動組織變革的重要性,而變革型領導行為在變革過程中改變下屬的工作態度,提高員工的需求層次和組織承諾水平,幫助員工實現自我超越以聯結其個人利益與組織利益方麵起著重要的作用。
所以,在過去二十多年的時間內,相對於其他領導理論,變革型領導理論由於能夠更好地適應這種環境變化的需求而同時在實踐界和理論界起著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在這期間,不同領域的學者開始從不同的角度對不同層次的領導者的變革型和交易型領導行為與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績效,以及團隊績效和組織績效的關係進行了相應的理論和實證研究(Shin et al, Avolio et al, 2004; Howell et al, 1993; Waldman et al, 2001; Rowold et al,2008; 陳永霞等,2006),並取得了一些初步的研究成果,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需要進一步深入研究的空間。
(2)關於CEO變革型和交易型領導行為對組織績效的作用機理,國內外尚缺乏深入的理論探討和足夠的實證研究。
與中基層領導行為不同,高層領導者的行為不僅會對直接下屬產生影響,而且會影響到整個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因此,對高層領導行為的研究,不僅組織行為學領域的學者們比較關注,而且戰略管理領域學者們也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但是從現有文獻來看,對高層領導者,尤其是CEO的變革型和交易型領導行為的研究成果遠少於對中基層領導者的變革型和交易型領導行為的研究成果,並且前者開始研究的時間也遠晚於後者。單從變革型領導行為的研究來看,中基層領導者的變革型領導行為的研究在1980年已經開始了,並且相關的著作和文獻也開始不斷出現。而對CEO的變革型領導行為的研究,雖然起始於20世紀90年代,但是真正引起學者們關注和興趣的卻在2001年之後,並且研究成果還出現了相互衝突的結論,至此,學者們開始重視CEO領導行為與中基層領導行為的特殊性,開始了對其作用機製的探討。但是從目前的研究成果來看,學者們大多是將中基層領導行為的研究範式直接應用於高層領導行為的研究之中,多數學者仍然是從CEO對其直接下屬工作態度和工作績效的影響這一邏輯主線進行探討,而對其如何影響高層決策過程和如何進行遠距離領導影響組織績效的機理缺乏深入地探討。因此,作用機理研究的不足導致了在實證研究中出現相互衝突的研究結果時也很難得出令人信服的理論解釋。
(3)作為一種新的創新分類方式,探索式和利用式技術創新的內涵和相互關係仍需進一步探討。
自熊彼特1912年提出創新理論以來,為了技術創新研究的深化和政策的針對性,不同領域的學者根據不同的標準對技術創新進行了分類。根據創新程度的標準,Rosanna et al(2002)將技術創新分為突破性創新(radical innovation)、適度性創新(really new innovation)和漸進性創新(incremental innovation);Henderson et al(1990)從創新所依賴的知識類型(顯性和隱性)將技術創新分為漸進式創新(incremental innovation)、突破式創新(radical innovation)、模塊式創新(modual innovation)和架構式創新(architectural innovation)四個類別;Bower et al(1995)從創新所依賴的價值網絡(市場)的不同,將技術創新分為延續型創新(sustaining innovation)和破壞型創新(disruptive innovation)。需要說明的是,由於學者們所依賴的分類標準各不相同,導致了不同分類標準下的創新方式存在一定的重疊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