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閃閃被看惱了,眼睛一橫,“喂,我說你瞅什麼呢,再瞅把你眼珠子給挖下來。”
長發男子被罵了一通,也沒有生氣,反倒點了點頭,“嗯,你穿男裝還不錯,很帥,很適合你。”
“切,要你說,誰不知道小爺帥。”高閃閃白他一眼。
長發男子走過來,歎了口氣,然後拍了拍高閃閃的頭,“還中二呢。”
“你……”高閃閃瞬間激動起來,正準備罵回去。
這時候忽然有人叫道,“阿猛,到你了!”
長發男子立刻回頭,一下縱身跳上舞台,然後又看向許知之她們,“沒事聽我唱歌吧,我歌唱的還不錯,比騎車好。”
原來他是叫阿猛。
“切,誰要聽長毛怪唱了。”高閃閃不以為然地撇了撇嘴巴,“還阿猛呢,猛個屁呀,長毛怪!”
許知之沒有聽高閃閃在說什麼,而是一直在仔細回想印象裏江城的酒吧歌手裏有沒有阿猛這個人。
她混了酒吧這麼多年,這裏大大小小的歌手她差不多都知道,但是因為她性格的原因,很多人都沒說過話,沒打過交道。但名字還是都知道的。
但這個阿猛好像從來沒有聽說過,再看他這個年紀,應該玩的時間也不會短,看來不是江城人,是新來江城的。
很快,耳邊震耳欲聾的吼叫徹底擾亂了思緒。
“阿猛,阿猛,阿猛!”底下的姑娘們看機台上的男人一甩頭,長發一飄,荷爾蒙立刻像孢子般迅速在空氣中傳開,就像一場避之不及的瘟疫。
“阿猛。”他說著名字,鞠了一個深躬,接著打了安靜的手勢。
躁動的姑娘們帶著期待,帶著亢奮,隨著他的手勢安靜下來。
忘了吧
是一場夢啊
算了吧
她在過去呀
還好嗎
擦幹眼淚吧
約定的時間還未到,此生一場空徘徊
遊戲不過人間,屋簷上爬滿的慷慨青苔啊
……
誰能想到,長發的阿猛不是唱搖滾,而是唱了一曲哀愁的民謠。
阿猛總是給人一種矛盾感,長發飄飄,長相斯文又好像非主流,卻騎著機車在僻靜的馬路上狂飆,像末日的狂徒。
有搖滾的戾氣,聲音卻是細膩敏感又哀愁,這樣倒是很適合民謠。
整個酒吧裏沸反盈天,一曲之後的喧囂好像能掀翻屋頂,倒是高閃閃一反常態,從阿猛開始唱歌,一直到現在,她一句話都沒有說。
許知之有些意外,扭頭看她,發現高閃閃正看著台上的那個少年失了神。
阿猛跳下舞台,又來到許知之她們麵前,看了許知之一眼,很認真地說,“怎麼樣?唱歌確實是比騎車要強吧?”
許知之笑,“都很強。”
“得,用不著磕磣我,騎車都輸給你一個姑娘了。”阿猛隨即在她們旁邊坐下。
他忽然伸手拽了拽高閃閃的頭發,“我說,你是在憋尿麼,整的臉紅脖子粗的,不行了就去尿,待會兒別尿褲子裏了。”
許知之也扭頭看她,果然,臉已經燒成了紅富士。
高閃閃搖搖頭,小聲說,“不尿。”
噗,阿猛一口酒盡數噴到她身上,“我就是打個比喻,中二少年你怎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