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燃放煙花爆竹是中國人的傳統習俗,延續至今已有兩千多年的曆史。有關爆竹的文字資料,最早見於《詩經·小雅·庭燎》篇中。那時的“爆竹”並不是紙做的,而是竹做的。當時的百姓於辭舊迎新之際,在堂前階下,把竹竿放到大火裏燒,竹竿燃燒後,竹節裏的空氣就會膨脹,使得竹腔爆裂,發出聲響,這也是“爆竹”的由來。
到了唐代,爆竹仍以竹點火爆響,又稱為爆竿。後來,我國發明了火藥,有人便將火藥用紙卷著用來燃燒,這就是最初的鞭炮。從此燃竹驅怪的習慣逐漸被燃放鞭炮取代。《神異經》上說:“西方山中有怪焉,長尺餘,一足,性不畏人。犯之令人寒熱,名曰山魈驚憚,後人遂象其形,以火藥為之。”
再到後來,“鞭炮”的形態又發生了很多變化,出現了更具喜慶意義的煙花。無論鞭炮,還是煙花,其實都是爆竹的一種。“爆竹聲中一歲除”,春節那天的早晨人們為了能開門大吉,就先放爆竹,爆竹炸後滿地紅紙屑,人們稱為“滿堂紅”,是喜慶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