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用“三隻手”來代指小偷,關於這一俗語,一般的觀點認為它最早見於古羅馬劇作家普勞圖斯的著名喜劇《一壇黃金》。在該劇中,吝嗇鬼尤克裏奧丟失了一壇金子,他要求奴才們伸出手來,讓他檢查。但是這樣仍沒有查到小偷,最後尤克裏奧氣急敗壞,竟要奴才伸出莫須有的“第三隻手”來給他看。從此,“三隻手”便成了小偷或有偷竊行為者的一個代名詞。

實際上,我國很早就有了“三隻手”的說法了。相傳北宋年間,在都城東京有一個赫赫有名的神偷。他的偷盜技法特別獨特,行竊從不用任何工具,隻要他一挨近別人的身體,銀子就神不知鬼不覺地進入了他的腰包。

有一次,他為“同行”獻藝,為了顯示他技藝的高超,隻見他雙手高舉,在眾目睽睽之下,挨近一人的身體,一下子就將他兜裏的銀子掏了出來,仿佛他身上還有另一隻手似的。在場的“同行”們驚歎不已,佩服得五體投地,於是送他綽號“三隻手”。“三隻手”的說法即由此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