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選題背景及研究意義(1 / 2)

1.1.1 選題背景

我國的國有資產總額已超過10萬億元,如果這麼龐大的國有資產在市場上表現出有競爭力的成長性,可以解決中國很多實際問題。然而,國家統計局最近公布的資料顯示,2005年國有企業虧損額為1 026億元,接近1998年巨虧時的水平,創造了曆史上第二個虧損高峰;2005年虧損額同比增長56.7%,增幅也創下近16年來新高(國家統計局網站,2006)。盡管有關專家認為,產能過剩和核心技術缺失是造成國企利潤下降的主要原因,但毋庸置疑的是,主管部門監管欠缺,國有企業自身內部治理不善無疑是病根。2005年可以說是中國國有資產流失大案的頻繁發生年,年初有中航油巨虧案,年中有顧雛軍案,年底有趙新先案。這些動輒幾億元甚至幾十億元的巨額國資被少數人侵吞的現象層出不窮,觸目驚心。國有資產的顯性流失容易引起各方重視,而國有企業因治理不善導致投資決策失誤、關聯交易、違規操作等引致的國有資產隱形流失數額更加巨大。無論是國內經營的國有企業,還是在海外有經營業務的國有企業都不易跳出治理不善的怪圈。在這裏,我們先回顧兩個經典性的國有企業治理不善案例:

光大銀行上海分行信貸資金違規炒股[1]。2005年5月24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向上海銀監局發出一封《司法建議書》,其中明確指出光大銀行上海分行(簡稱光大銀行)違法利用2 500萬元信貸資金參與股票市場交易的暗道,建議上海銀監局為減少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督促光大銀行及時整改。原來,光大銀行為消除上海外經國際冶金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簡稱冶金公司)一筆470餘萬元貸款壞賬,主動找到冶金公司的關聯公司中國上海外經(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外經公司)於2000年6月19日簽訂《債務重組協議》。根據協議,光大銀行向外經公司提供一筆500萬元的貸款,外經公司再將這筆錢轉借給冶金公司,然後冶金公司用這筆錢歸還上海光大的欠款,消除壞賬。同日,光大銀行和外經公司還簽有《銀企合作協議》,光大銀行以流動資金周轉的名義再給予外經公司貸款2 500萬元,由其下屬的淮海支行作為外經公司的專項財務顧問,將該款項安排至光大銀行的關聯企業光大證券公司下屬河南南路營業部進行證券投資,所得收益用於歸還上述500萬元的借款本息。為了規避法律法規的限製和行政監管,相關當事人采用了不同銀行賬戶劃轉、借用關聯企業賬戶過賬等方法結算運作資金,以此掩蓋2 500萬元資金實際被用於二級市場股票操作的真相[2]。

中國銀行紐約分行受罰事件[3]。中國銀行是中國最大的外彙銀行,已經有近百年曆史,至事發時在海外已經設有25家分支行。2002年1月18日,美國財政部貨幣監理署(Office Currency Comptroller,簡稱OCC)與中國人民銀行發布聯合消息,對中行紐約分行違規行為做出處罰:中行紐約分行將向美國OCC交納1 000萬美元罰款,其母公司中國銀行則向中國人民銀行交納相當於1 000萬美元的人民幣罰款,兩項罰款總計2 000萬美元[4]。中國銀行紐約分行被發現的不當行為,是此次罰款的主要原因。這些被稱為不安全和不可靠的行為,包括給單個客戶風險暴露過高、協助一樁信用證詐騙案和一樁貸款詐騙案、未經許可提前放棄抵押品並隱瞞不報,以及其他可疑活動和潛在的詐騙行為[5]。

香港中資企業是國有企業的一個特殊群體。香港中資企業是國有企業與國有資產在境外的延伸和發展,是中國政府在境外的最大企業群。新中國成立後,中國政府實施了一係列鼓勵和促進香港中資企業發展的製度安排,使香港中資企業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取得了許多驕人的成績。但是,香港中資企業在快速成長的同時,也存在不少內部治理方麵的問題,既有企業高管層貪汙腐化,嚴重損害企業利益的問題,也有因企業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虧損的問題。例如:香港中信嘉華銀行原董事長金德琴貪汙案(貪汙3 932萬港元和159萬美元),光大集團原董事長朱曉華受賄案(受賄405.9萬港元),原香港中銀集團總裁劉金寶及副總裁朱赤、丁燕生等人貪汙案(貪汙1 428萬港元),香港粵海集團因過度擴張陷入財務危機[6]、廣南集團信用證詐騙案[7]等案件。下麵詳細展示其中的兩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