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2年12月12日開始寫這本書到現在,已經過去滿滿十個月了,可以說是十月懷胎。
這十個月的生活因為這本小說的存在,像一場大夢一般,此刻終於到了夢醒時分。
雖然距離上本書《聽說海角天涯隻有風能到達》出版沒過多久,但其實在開始寫這本書之前,我已經好幾個月沒寫小說了,因為感覺世界末日臨近,做什麼都沒意義。
結果末日過去了,我還活著,周圍的人也都還活著,於是該做的事還是得做,未完成的心願還是要完成。
這本書比我以往寫的任何一本書都要艱難,我不知道讀者讀的時候是什麼感覺,我自己寫的時候,一直處在才華耗盡的狀態。快寫完的時候,我真擔心寫完這本書之後我就再也寫不出小說了。
在寫這本書的中途,有幾個很久沒見麵的朋友來長沙辦事,叫我一塊出去吃飯。我是個閑人,沒有理由不答應,席間他們談他們的項目,我隻顧埋頭吃東西。
嘴巴很忙,耳朵卻閑著。雖然來湖南已經快兩年了,但還是不能完全聽懂他們的話。隻聽到他們在那裏一會兒八十萬,一會兒八個億地談著。具體談的什麼項目我不懂,但也可以明白是個大項目。
如果單用金錢來算的話,他們搞這一個項目,大概夠我寫一輩子小說所賺的錢了。
他們一個是主任,一個是主編,一個是公司副總,年紀比我大不了多少,但混得都要比我好N倍。當然,我是以金錢的角度去衡量,是以世俗的角度去衡量。
如果是以粉絲的角度去衡量,那我肯定是最偉大的,即使再窮一點,即使落魄到流落街頭,也是最偉大的。但這沒有用,除了滿足一下虛榮心一點用都沒有。
上麵提到的朋友都是最近兩年認識的,無論是雜誌主編,還是報社主任,再或者是文化公司的副總,多少還是跟文化沾邊的。
如果再往過去看,就會看到我的那些非文藝圈的朋友,他們現在大都已經結婚生子,基本上很少出來鬼混,很少跟我聯係了。但憑著以前的交情,我多少可以猜出他們現在的生活,他們一定在經商,無論是販賣煤炭,還是販賣服裝,再或者販賣酒菜,肯定都是在賣著一種東西,賣著一種生活必需品。
這就是他們和我的區別,他們賣的是必需品,而文學,在當前社會,還隻是個裝飾品。
大多數人還不需要這種裝飾,而這種裝飾品的創作者,作家,也就成了一種可有可無的東西,一種現實生活以外的人。
在某家報紙上,石康說:“在中國,有人認為成功的作家應走這樣一條路:首先,他應是一個社會的道德榜樣;接著,他還要寫出一些受歡迎的作品;再接著,當社會用一些名聲與利益來獎勵他的工作時,他應當對於那些獎勵報之以淡泊的態度。這個態度的具體表現即是,要麼,他視名利如糞土,拒不接受;要麼,他悄悄接受,然後避而不談。前者令常人無法理解,後者虛偽。社會之所以對作家有這種態度,隻是因為缺乏有關作家的信息,他們不了解作家的工作,也不了解作家作為社會個體的實際情況。毛姆曾說:‘作家寫出作品,猶如剛生下寶寶的產婦,你可以抱一抱她剛生下的小寶寶,親一親,卻不能掀開產婦的被子,查看裏麵的血汙。’”
我很讚同石康的這一觀點,於是每寫一本書,我都會在後記裏滔滔不絕地講我作為一個社會個體的實際情況。這實際情況可以用一個詞兒概括,那就是——杯具。
晚上那些朋友要去酒吧喝酒,我沒有去,雖然論酒量的話我是他們幾個的總和,但現在的我不需要酒,我需要奮鬥。
不求奮鬥到數錢數到手抽筋,但求能睡覺睡到自然醒,但求醒來能有書看,沒書看的時候能推著購物車逛書店,一次買上幾十本。
世界末日那天和朋友聚餐到深夜,聚餐結束後,在回住所的公交車上,我開始構思這個小說。
為了寫好這本有點悲傷的關於青春愛情的小說,我又重新溫習了一遍我的少年時光,我的十四歲到十八歲,我的那些早已斷了聯係的朋友以及我們幹下的那些荒唐的事。
那時候在蘇州,我們六個人,有男有女,分別來自上海、南京、鄭州、盱眙等地,我們沒有工作,也不打算去找工作。我們唯一的共同點就是離家出走。
小A是因為弄丟了一件貴重的東西,小B是陪小A出來的。小C是因為失戀,小D是因為沒考上好大學。小E和我是感覺在家裏太受束縛了。那時候,我們都未滿十八歲。那時候,我們什麼也不怕。
有錢的時候,我們去K歌,去泡酒吧,去大魚大肉地猛吃。沒錢的時候,我們就在街頭閑坐著,幾個人抽一支煙,幾個人吃一塊燒餅。路過快餐店,看到門口有丟下的完整的水果,我們都會撿起來分著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