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特權怪胎駐京辦(2 / 2)

同時也存在這樣的情況:即,能爭取到十萬,我花八萬也合算,那麼,我們進一步想,這八萬又花哪裏去了呢?明眼人一看就清楚,不必講明。

還有些“部”將錢撥到下麵,再返還給上麵的“部”裏,不一定非要落入個人口袋,但放進本單位的小金庫,用於本單位發放福利或給主要領導用於接待就有可能。

項莊還遇到過一個縣級政府的駐京辦主任,他告訴項莊,現在有許多村、鎮、部門一到年底就往上麵跑,多則爭取幾十萬,少則幾萬,但真正落實到村、鎮、部門裏的隻有區區一點。何也?一是由於向上爭取資金時,要花相當一部分錢來侍候上麵管錢的人,請他們休閑、給他們送禮,真正到村裏隻有一點點了。二是有些上麵的“部”並沒有給下麵多少錢,但村裏帳上為什麼有這些錢呢,反複問,村幹部才神秘地說:你們可不能給我添亂喲,他們隻給了一點點,你們看到的隻是“過帳”。

什麼是“過帳”?一打聽,原來是上麵的“部”將錢下放到下麵的村或對口部門,由上麵的“部”來花,如果在本“部”花這麼多招待費,麵子上難看,年終檢查也不能過關。但也不排除有違法的行為,即便是違法的行為少,但畢竟是腐敗的易發地、高發地,這不能不引起人們的警惕。

總之,從上麵的各種情況來看,國家資金就這樣在上下流動的過程中,不斷地“缺蝕”。向上麵爭取資金的單位有難處:沒有得那麼多錢,可帳上確實有那麼多,查起帳來,說明了,對不起上麵“部”的某些領導,況且下次還要不要人家給錢了?不說明,自己又委曲,搞不好還要受紀律處分。如果說,上麵管錢袋子的“部”能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下撥資金,而不是憑借個人好惡和個人關係親疏,消除所謂的“跑部錢進”,實現下撥資金的陽光操作,那麼一定會使真正需要資金的部門、單位能得到及時雨和救濟錢,又能杜絕腐敗的漏洞,社會風氣一定會大大清明。

李主任見項莊對這個事情還挺上心的,他就半開玩笑地對項莊說:“‘跑部錢進’對於地方的經濟發展確實可以起到促進作用,但從另一個方麵看,它的危害之大也是不言而喻的。由於上級手中掌握的資金、項目、政策等資源的稀缺性與地方發展的積極性之間的矛盾較大,加之體製等方麵的原因,‘跑部錢進’這種情況可以說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是不可能杜絕的。而我們又不可能對其放任自流任其泛濫,所以,我們隻能是在現有體製下對其進行必要和有效的規範、限製和打擊。”

“解決這個問題是不是可以從幾個方麵入手:一是盡量地逐步分散、削減、縮小和下放一些權力,使稀缺的資源得到平均分配,進而減少權力“尋租”的機會和力度;二是加強對地方及部門的審計、監察力度,斷掉錢的源頭;三是下力氣查處大案要案,保持對腐敗打擊的強勁勢頭,對其產生震懾和遏止。”

撤銷駐京辦是事實,也是大好事。但項莊認為對“駐京辦”的詬病並非這個機構本身,而是它扮演的不光彩角色。隻要決策不透明、不科學,隻要有彈性空間存在,隻要地方有“跑部進京”的動力,那“駐京辦”仍有存在餘地。或許,有些地方順應機構改革方向、順應民意呼籲而取消了“駐京辦”,但撤掉了“駐京辦”停不了進京路,駐京辦其實在以虛化或其他形式繼續履行著使命。從某種意義上說,“駐京辦”聚焦了過多關注目光,撤掉倒也方便“跑部進京”。

按照規定,國家近年集中撤銷625家駐京辦事機構,並嚴禁以變換名稱、轉移駐地等形式變相保留。

然而,項莊在北京時卻發現,很多應撤銷的縣級駐京辦紛紛改頭換麵,有的改名為“在京工作人員服務中心”,有的改為“駐京聯絡處”或公司、會館。一些高校也以“駐京研究院”等名義,變相設立駐京辦。

南方一縣級市“駐京聯絡處”?告訴項莊,雖然駐京辦在名義上早已不複存在,門口也不掛任何牌子,但“人還是那些人,事還是那些事”,和原來基本一樣,“仍享受正科級待遇,編製在縣裏,工資照常發”。

“接待秘密”:一些駐京辦每年花費財政資金動輒幾十萬元、數百萬元,這些錢究竟花到哪裏了?

“我們的主要任務還是搞好接待。”?省駐京辦一名工作人員告訴?項莊,兩會期間,僅副省級領導就來了30多人次,車連一半都不夠。“我大致算了一下,去年平均每天接待省級領導5次左右,一年僅公務接待就超過2000次”。

駐京辦餐飲既安全,又有特色,成為公款吃喝的重要場所,還助長了逢年過節送禮歪風。更令人擔憂的是,一些領導還借機謀私利,借助駐京辦為領導及其家人來京就醫、子女入學等提供“一條龍”服務。?駐京辦最初的職能是方便地方和中央交流。上個世紀80年代以後,為了爭取地方發展所需的項目、指標和資金等,各級各類駐京辦爆發式增長,數量一度高達數千。地方建設發展項目審批很多都集中在中央各部委手裏,“跑部錢進”成為投資最少、見效最快的途徑。駐京辦其實就是“特權怪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