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公關“路條”(2 / 2)

“在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後,一些地方政府?為規避項目風險,向審批部門谘詢項目是否納入審批計劃。”

“本是一項對特定項目出具的谘詢複函,演變成為針對所有核準項目下發‘路條’,並作為核準前置條件。”

“但時至今日,跑“路條”仍是項目攻關的第一步。由於路條資源稀缺,在圈內流行‘買賣路條‘的交易,這種交易多出現在一些大型項目的審批領域。”

李主任對項莊說道:“據一些業內人士介紹,有人有強力部門資源優勢,拿到路條後采取轉讓,從中獲利。目前大型項目審批路條交易的行情是一件三百萬左右。”

“為了‘搶路條’,有的地方官員甚至不惜行賄。那個著名的《財經》雜誌上不是都報道嗎,在原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貪腐案發生後,某省的一名市長因涉嫌為跑‘路條’向劉鐵男輸送利益而被調查。”

李主任接著說到:“在現有的審批製度下,審批鏈條長、審批進程不公開,審批者擁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使得能源項目審批成為腐敗的重災區。”

“項目審批權力過於集中,批項目、批資金的運行不規範和公開程度不夠是主要薄弱環節。在這條漫長的審批鏈條中,參與部門之多、參與人員之廣令人發指。從審批流程看,一個大型項目需要經辦事科員——處長——副司長——司長——分管部委領導——部委內辦公會討論通過——下發核準文件。”

“在這個冗長的審批鏈條中,每一個環節的進度都影響項目進展。由於同類申請核準的項目繁多,上報項目在那些國家強力部門待核準的目錄中先後次序也大有學問。“想辦法進入審批名錄中是第一步,把項目排名靠前則更為重要。”

“審批難之一是時間不可控。以往報到部委的項目經常一兩年沒有正式反饋。這期間新規定出台、一些支持性文件過期,又需要重新上報。有的項目‘路條’申請需要三四年,申請過程中地方官員都換了屆。有時等項目跑下來了,項目開工黃金期已經過了。”

李主任說:“老項,我在給你說個案例,這個事兒好像那個21世紀經濟報道過,就是咱們省的事兒,某市的市漲親自帶隊來跑一個石化項目。他跑這個項目跑了兩年多,好不容易發改委給批了下來。可當他拿到這個批文沒兩天,國務院就突然下了個文,文件規定今後各地一律不準再上高能能耗、高汙染的石化項目了。你說這是不是捉弄人!搞得這位市長先是仰天大笑:“我終於拿到項目批文啦!”然後,就是對天長泣:“這就成了一張廢紙了嗎?這可是我花了兩年多的心血呀!”

說到最後,李主任總結性地對項莊說:“咱們粵港澳自貿區建設的速度主要就是取決於國家的審批,取決於國家審批程序的優化,取決於國家各部委相關部門的協作和對項目的真心的支持力度。沒有這些支持,咱們倆兒就是再費勁兒也是白搭。”

“項目要獲批,實際需要大領導簽字。但如果職能部門不給遞送上去,後續都沒戲。遞送上去的審批材料,也得通過其他渠道做領導工作,不然也會石沉大海。等個領導簽字等幾個月的情況並不少見。所以說呀!咱們就得抓緊時間弄個‘路條’,走走捷徑,要不然象那位司長大人所說的那樣先來後到按部就班的排隊等候,那可真的就要等到猴年馬月去咯!”

項莊明白李主任這席話的重要性,但是買個”路條“要花那麼大的價錢,這可不是他項莊自己能定的了的事兒呀!一定要抓緊時間給省zhang大人做個彙報先,看看大領導怎麼說。

這可是牽扯到一大筆錢的事兒,項莊知道自己雖然這次受省裏麵的委托全權負責申請建設粵港澳自貿區事宜,但也就是個跑腿的而已。在那些大是大非以及牽扯到資金等方麵的事情上的時候,他是沒有多少決策權限的。為此,他還是打算盡早把這件事兒給省裏麵的大領導做一個詳盡的彙報,要大老板來權衡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