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前麵說到的前麵說到的那個省裏某某局副局長,就是被他們局另一名幹部舉報的。這位舉報人不僅向組織實名舉報了被提拔對象公款消費等行為,更有“把聲勢做大”的趨勢。舉報人在這個時候,還聯係媒體,廣發網貼,使得外界也開始關注起這名正處升遷之際的被提拔對象,刹那間這事兒就鬧得沸沸揚揚,弄得滿城風雨。
“既然在任命前歡迎群眾舉報和提意見,我就再來個實名舉報,看到底有沒有作用。”該舉報人這樣對媒體說,並稱更多證據“會在合適的時機放出來”。
還有前麵提到過的那個被輿論稱作“雲南版王亞麗”的黨煦燕事件,也是“曝光”於其“擬提拔期”,據媒體報道,舉報她的正是黨煦燕的下屬。舉報以網貼的形式指向其個人履曆存在造假嫌疑等問題。其中關於“作風問題”的細節也頗為豐富。該材料稱,因另一年輕女幹部將被提拔,黨煦燕曾公然在其上級張興華的辦公室哭鬧,自稱“陪睡七年”。這些來自“身邊人”的細節,或許是“故事”的關注點。
有當地官員稱,舉報沒有“扳倒”黨煦燕,但卻“影響”了她的提拔。在質疑聲中,官方決定暫停對黨煦燕的任命程序,並著手調查相關內容。從“東窗事發”到官方公布調查結果,不出一月。盡管最終官方認定,關於“履曆造假”的舉報不實,但黨煦燕的任命沒了下文。
有時舉報其實是報複。雖然各地對官員在“擬提拔期”的舉報的處理方式各不相同,但越發嚴格的任前考察或將成為趨勢。
今年年初,中組部發布《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提出“建立倒查機製”等意見。相關評論認為,“倒查”或將迫使組織部門在任命官員時更加謹慎。
第四關,就是組織討論決定了。這一關又是要上省委常委會的。現在實行的都是票決製,就是常委們一人一票,無記名投票。一般來說如果人選沒有太大的爭議,這一關也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而且,這一關由洪明部長給他把著呢,自己操心也是瞎操心。
第五關,也是最後一關就是任職關。
在正式任職紅頭文件印發前,還有一個程序,就是任職前公示。
你可別小瞧了這個任前公示,特別是近些年,人們的思想沒有以前那麼單純了,有不少人就是栽在這個坎兒上的。這七日,在官場上被稱為“危情七日”。許多官員的提拔就是栽在這個“危情七日”裏的。
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揭陽市新提拔的市長走公示環節不過關這件事兒啦!
一般來說,廳局級官員任前公示後,即可走馬上任,鮮有未通過任前公示考核的領導幹部。
但廣東揭陽新市長人選卻在任前公示環節,出現了變化。
就是在今年2月份,揭陽市原市長黃欣紅調任廣東省財政廳副廳長。2月11日,省裏黨報上發布了省委組織部的任前公示公告,“經省委常委會議投票表決,廣電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田信明同誌擬任揭陽市委副書記、提名為揭陽市市長候選人”。
但3月7日,省裏黨報上卻發布了另一則任前公示,崗位仍然是揭陽市市長,程序還是“經省委常委會議投票表決”,但候選人已經從一個月前的田信明,更換成揭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王國春。
上述兩則任前公示表明,田信明未通過任前公示考核,已失去了任揭陽市市長的資格。
田信明出於什麼原因未能通過任前公示考核?據《羊城早報》報道,針對記者的詢問,廣東省委組織部答複稱,“在任前公示期間收到反映其不宜擔任市長的有關情況。經研究,需按程序重新提名揭陽市委副書記、市長候選人”。
至於,省委組織部受到的在公示期間,受到的反映情況的具體內容,公眾皆不得而知。
項莊清楚地知道,不要以為搞定了洪明部長一切就萬事大吉了,千萬不能輕視這千軍萬馬過獨木橋過程中的任何一個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