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族體育的界定
1989年人民體育出版社的體育學院通用教材《體育史》一書,把民族傳統體育界定為近代以前的體育競技娛樂活動。後來,又相繼出現了對民族傳統體育概念的不同界定。在《體育人類學》和《民族體育》中,分別認為民族傳統體育是某一個或幾個特定的民族在一定的範圍內開展的,還沒有被現代化,至今還有影響的體育競技娛樂活動,以及民族體育是指具有民族特色的體育活動。有學者把民族傳統體育界定為在中華大地上產生並流傳至今的,和在古代由外族傳入並生根發展且有中華民族傳統特色的體育活動。還有人將少數民族傳統體育簡稱為民族傳統體育或民族體育。
民族傳統體育就是在中華民族中開展的,具有濃厚民族傳統特色的各種體育活動的總稱。要正確地理解民族傳統體育的概念,就應該把握民族傳統體育的內涵及特性,以區別一般意義上的體育或者是現代西方體育。民族傳統體育具有以下幾個特性:
第一是民族性。民族性是指民族傳統體育體現在特定的民族文化類型中,並作為其基本內核而存在的民族文化心理素質的特征,是對於特定的文化類型的最高層次的概括,它具有溝通特定民族中全體成員心靈的普遍性。一個民族總是要強調一些有別於其他民族的風俗習慣和生活方式的特點,賦予強烈的感情,把它升華為代表這個民族的標誌。從特定的地域中產生,類聚於一定的時空條件下的民族就創造出一定的民族文化。民族傳統體育經過幾千年的承襲、發展、演變之後,已經成為生理、心理、形態、神誌的特殊標誌,內化在民族體育活動中。同時,民族傳統體育又是在一定曆史條件下發展變化的,一些已有的文化因素在演化中消失,另一些前所未有的文化因素在發展中出現。
一個民族的文化不僅應有與世界其他文化相同的規律和內容,而且還應有不同於其他民族文化的特殊的民族形式。中國民族傳統體育表現出鮮明的民族特性,如武術講究“內外合一,形神兼備”,追求和諧統一,體現了中華民族的特色。又如蒙古族的摔跤、維吾爾族的姑娘追、朝鮮族的秋千、回族的木球、傣族的跳竹竿、苗族的上刀梯、高山族的背簍球賽、羌族的推杆等,在民族文化體係中都具有代表性的文化性質,突出地再現了民族特色、民族心理和民族意識,是推動民族傳統體育發展的基本內核。
第二是曆史性。民族傳統體育作為傳統文化具有曆史性。所謂曆史性是指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經過長時間形成並傳承下來的,包括曆史上存在、現在仍完整地保留著的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現代社會產生的體育項目、體育手段,即使它具有一定的民族特性,我們也不能稱之為民族傳統體育。
民族傳統體育的發展進化是各民族曆史發展的必然。民族傳統體育不是一種單一的文化,而是各種文化交融構成的複合體。隨著曆史的變遷,其文化內容的增量或減量引起了文化係統結構、模式或風格的變化。有些民族傳統體育項目由於環境的變化而消亡或流變,但部分項目者如武術、摔跤、秋千、風箏、龍舟、射弩、舞龍(舞獅)、賽馬等,因具有生命活力而得以積澱保存延續下來,並在延續中發展,發展中延續,成為我國人民喜愛的傳統體育項目。
第三是傳統性。所謂傳統,張岱年先生指出:“文化發展的一個基本的規律是文化的積累性和變革性。每一代人都會在繼承前人文化知識的基礎上,增加新的知識內容,這是文化的積累性;同時,文化又會隨著社會經濟、政治的變革發生變化和更新,這是它的變革性。當我們考察曆史上文化的積累和變革時,我們會發現一些相對穩定、長期延續的內在因素,它們在文化積累中一再被肯定,在文化變革中也仍然被保留,我們把這樣的東西稱為‘傳統’。”作為一種觀念形態的文化,傳統總是處於一種不斷產生又不斷淘汰的過程中。從這個意義上說,並不是所有的在曆史上出現過的文化都可稱之為傳統文化,隻有那些具有重要價值、具有生命活力並得以積澱、保存和延續下來的文化才稱之為傳統文化。同樣,民族傳統體育作為中華民族傳統文化中的一顆璀璨明珠,也是曆史的結晶,是活的生命。它有著傳統的延續、繼承的優勢,雖然在其發展、演變過程中會經過種種變革,或揚棄、或豐富,但它始終保留著傳統的特點。
第四是傳承性。傳承性是指民族體育文化在時間上流傳的連接性,即曆史的縱向延續性,同時也是民族傳統體育的一種傳遞方式。它通過特定的社會關係和社會要求來實現。特定的社會關係和社會要求規定了人們對於文化遺產選擇的自由度,也規定了先哲們對於先進思想進行詮釋的性質。民族體育文化既要是被傳承的,也要是被不斷發展和創造的,它要從根本上適應民族發展的內在需求,這也是民族文化得以發展延續的內在規律。一種民族體育一經形成,就會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和延續性,在發展中變化充實,其內涵和形式,代代延續。這種傳承性對維係一個民族的凝聚力和趨同意識具有很大的效應。在民族傳統體育的漫長曆史傳承過程中,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其目的、方法、手段等也常發生各種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