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信任下屬是必要的,但不要過了分走上放任的極端。信任不等於放任,信任能把事情做好,放任能把事情毀壞。那麼,管理者如何做才能做到信任而不放任呢?
(1)切忌不管不問
管理者時常指導下屬工作是防止放任的關鍵。想要及時掌握下屬的工作進展,最基本的方法就是指導。人都是有惰性的,如果沒有監督,下屬就不會有緊迫感,工作起來自然就不積極。所以,管理者要經常留意下屬的工作狀態,給予必要的指導,千萬不能不管不問,放任自流。
(2)防止疏漏工作環節
想做到這一點,管理者必須嚴格要求下屬按自己指示工作。比如,讓下屬控製好工作截止日期,必須每隔一段時間向自己彙報。在部署工作時,管理者要詳細指示下屬完成重點工作,以免疏漏某些環節。如果管理者沒做到這點,下屬即使完成了某些工作,結果也很有可能與管理者的想法不一致。因此,希望下屬能遵守指示就必須要表達詳細。
(3)力戒死搬教條
管理者要善於以變應變。在日常工作中,要多調查一下工作完成的實際情況。然而,工作中隨時會出現一些突發狀況,某些狀況足以影響下屬的工作效率。即使管理者相信下屬能夠巧妙應對這些突發狀況,但有些變化會超出下屬的權限,與其讓下屬費力工作,不如管理者憑借自身的觀察,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判斷,指導下屬工作。
對上麵提到的三個方麵加以注意,管理者才會與下屬形成良好的信任關係,才能讓工作變得有章有法。這樣的放權,才是對下屬真正的信任。
5.分職授權,防止一家獨大
我認為適合中國企業文化的管理模式是,70%的西方製度化管理和20%的中國人性化管理,10%是每個公司的獨特性格的管理。
——唐駿(職業經理人,曾在北大發表演講)
對一家企業來說,如果所有的事情都由管理者一個人大包大攬,那他即使有三頭六臂也無法把所有工作做好。想要企業更加健康穩定的發展,管理者必須把工作交由下屬去完成。
把工作交給下屬,這就涉及到了如何授權的問題。有的管理者授權下屬做某項工作時,依然喜歡事無巨細地幹涉下屬;有的管理者在提出辦事的大原則之後,並不會過多幹預下屬的決策。
比較上述兩種授權方法,顯然第二種更高明。既然授權下屬去工作,就要信任他們的能力。試想,做領導的一點都不信任下屬,下屬又如何放開手腳去工作呢?
通常來說,一家企業在創業階段,管理者總是喜歡事必躬親,這對企業的快速發展有一定幫助。然而,當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有了一定規模之後,管理者應該逐步退出一些事務性工作,分權授權給有能力的下屬,建立團隊管理製度。這樣才能保證企業順利轉型,不至於影響其發展。
學會把權力下放,合理地分配人力資源,能夠提高整體的工作效率。把沒有必要自己親自做的事情交給別人來做,才能幫你節約出更多時間去做那些真正重要的事情,不然你會被大量的瑣事所淹沒,反倒沒有時間去做那些真正值得你去做的事情了。
要做到避免事必躬親就要從造成事必躬親的原因下手。作為企業的管理者,你必須明確你自己有多少時間,在這些時間裏,你能做多少事情,哪些事情是不用你親自做的。另外,你要相信你自己,也要相信別人,相信你的下屬和你的同事,世界上不隻你一個人有能力去做成這件事情,要相信你的下屬和同事也能把事情做好。
世上任何一個人都做不完所有的事情的,所以,為什麼不讓別人幫助你呢?擺脫事必躬親的惡習,讓你的工作效率加倍。
其實,授權比命令更加有效。但是,管理者應該如何做好授權呢?這其中最關鍵的問題就是權力和責任的統一。在給下屬授權時,既要規定好下屬的工作權限,又要給員工足夠的支持。這樣便於定義責任範圍,能讓被授權的員工擁有更多權限的同時,可以獨立負責某件工作,這樣才不會出現管理上的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