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公司總經理宴請客人。接待工作由李曉彬全力負責。結果,李曉彬貫徹公司的文件精神,將每個人的用餐標準定為30元。做完這一切,李曉彬心中十分高興,他覺得自己這麼節儉,總經理一定會當眾表揚自己。
結果,第二天總經理就把他叫進辦公室狠狠批評了一通。李曉彬有些不服氣地說:“不是公司規定的要節儉費用嗎?我嚴格按照公司的文件標準執行,怎麼反而還不對了呢?”
總經理長長出了一口氣,語重心長地說了一句話:“小李啊,你要記住。有些事情隻是說說而已。明白嗎?僅僅是說說而已。”
李曉彬哪裏知道,在職場上,有些事情是隻能說不能做的。或許有人會問:“為什麼明明知道不能做還要說呢?”道理很簡單,之所以要說,是迫於形勢和環境的需要。但這些事情真要做起來卻非常困難,甚至根本做不到。
任何一家公司,管理者都會因為某種原因定一些自己都不願執行或根本做不到的製度來約束大家。但這些製度隻是“工作需要”,千萬不能當真。因為即使你當真了,在實際工作中也無法執行到位。
上麵的故事讓我們明白了,有些事情隻能說不能做。另外,我們還要清楚,在工作中,還有一些事情是隻能做不能說的。
趙姝是一家圖書公司的總經理助理。年底,公司要召開全國圖書經銷商年會,總經理要親處在會上發言。由於他工作繁忙,發言稿就交給趙姝撰寫了。
趙姝接到這個任務後,先去編輯部了解今年的出版情況,然後又跑到發行部谘詢今年的發行情況。最後,她將這些資料綜合起來,忙了整整一周,終於完成了一份有質量的發言稿。總經理看完後頻頻點頭,接著他又對趙殊簡單說了一下自己明年的計劃,讓趙姝也一並寫在發言稿裏。
趙姝又忙了三天,終於將發言稿整理好了。這份發言稿總經理從頭到尾看完後,拍案叫絕,連聲稱讚趙姝文筆精練,思路清晰。
可是,一周後,總經理突然對趙姝說之前的發言稿不合格,要求她重新來寫。
趙姝一聽傻了眼,她疑惑地問:“這稿子前前後後寫了兩周,怎麼突然要重新寫啊?”總經理臉色很難看,不耐煩地說:“你當我的助理已經快一年了,怎麼連最基本的道理都不懂。你之前寫的發言稿確實是好。可是,你到處張揚,許多同事都知道了我年會上的講話內容,我如果還用原來的發言稿,公司的同事會怎麼想,他們會認為我一個做老板的,公司發展規劃居然讓一個助理做主?”
這時,趙姝才恍然大悟,她連忙向總經理認錯,並加班趕寫出了一份不同的發言稿。經過這件事,趙殊明白了一個道理:在職場上,有些事是隻能做不能說出來的。
在日常工作中,很多人也犯過跟趙姝一樣的錯誤。他們總是把本該屬於領導的功勞據為己有,或將領導的計劃公之於眾。這樣的行為自然讓領導心中不快。要知道,工作中有些事情是隻能做不能說的。
所以,我們一定要切記,有些話是絕對不能說的,尤其是對領導。一般來說,有兩個方麵是特別需要引起注意的:
(1)對影響領導人際關係的話要保密
人們在生氣的時候容易說出一些在平時根本不可能說的話,比如會影響領導人際關係的話。作為領導心腹的公司職員一定要對這些話保密。
一天,一家公司發生了一起事故。經理立即宣布開會商議對策。當下屬通知副經理時,副經理不高興地說:“這個時候開什麼會,亂彈琴。”
後來,經理問下屬有沒有通知副經理,並問副經理說了什麼的時候,那位下屬並沒有把副經理的原話說出,隻是模糊地回答道:“出了事故,領導心情也很沉重,沒說什麼。”就這樣,一件矛盾就被巧妙地掩飾過去了。
這位下屬無疑是個聰明人,他巧妙的一句話,就把可能發生的矛盾化解了。試想,如果把領導在特定的條件下說的話,尤其是一些氣話、過頭話、牢騷話傳來傳去,那麼後果一定是下屬始料不及的。任何一位職場人士都要以此為戒。
(2)對領導的過失要保密
古人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不論哪個人,不可能每一句話、每一個詞都用得那麼準確、完整,說漏嘴的,說“走火”的,無意中傷害別人的話,也是會有的。因此,作為公司職員,就不能把無意當有意,把偶爾當經常,把不該當回事的話傳出去。比如,一位領導長期在基層工作,相對來講對機關工作比較生疏。因此,其他領導往往稱讚這位領導有實幹精神。如果你從貶義的角度去分析,也可以理解為大家在議論這位領導隻有基層工作經驗,沒有機關工作經驗,或者說他隻適應基層工作,不適應機關工作。因此,“說者無意”的一句話,如果“傳者有心”,那肯定搞得麵目全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