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過後的第一天,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都是快樂的,但是,對於一個人來說,卻是糟糕的不能再糟糕了。
淩飛,高三的學生,平常他都是自己一個人,父母很少回來,而淩飛也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幹什麼的?在他眼裏,他的父母是很神秘的。雖說很少回來,但是他的父母每個月都會寄些生活費回來。
淩飛在老師眼裏是普普通通的學生,因為平時的成績不怎麼樣。淩飛的文化科雖然不怎麼樣,但是他卻以美術特長生考進了全省最好的高中,死撲街中學!怎麼可能,騙你的啦,哪會有這種名字呢。
作為屌絲的他,在高一就有了一個不錯的女朋友,可是,就在昨天的情人節,他的女朋友提出了和他分手!這對他來說無疑是最心痛的了,他不明白,為什麼好端端的要分手,難道是自己有什麼地方做錯了嗎?還是做的不夠好,自己可以改啊,為了她,淩飛願意付出所有!因為他愛的太深太深。
但是,卻不是淩飛想的那樣,而是因為他的女朋友找到了一個很有錢的男人!所以才提出和他分手,而對此淩飛也受到了很大的打擊,他沒想到,那麼久以來的感情居然被錢頂替了,他好傷心,家裏的兩張被子都不用自己洗了。
他萬萬沒想到,他的女朋友居然是為了錢而離開他的。當淩飛看著自己的女朋友上了別人車時,他那時多麼希望自己是個高富帥,而不是個窮屌絲!
就在昨晚,他喝的爛醉,這是他有史以來喝的最多的一次。因為今天不用上學,所以他就沒有了任何顧忌,到最後,他連自己怎麼回的家都不知道。
淩飛大約在中午才醒,掀開被子,發現自己已經是一絲不掛了,誰幫自己脫的衣服?
淩飛拍了拍腦袋,努力的想著昨晚的事,可是就是想不起來,可是,分手的事他卻記得清清楚楚,那句:“我們分手吧!”又開始在淩飛腦裏回蕩著。淩飛的臉色又開始黯然起來。過了一會,淩飛穿好了衣服,盡量不去想那件事。
到廚房,老壇,康師傅,都不見了,沒想到,連他們都離開自己了。算了,去外麵吃吧。
淩飛是住在民工宿舍,家在四樓,家裏也沒有什麼,可以說是簡陋的不行,全身上下最貴的就是他那台最新版的諾基亞。其實淩飛父母寄回來的錢也不算少,但是,淩飛卻是天天省吃檢用,為的就是可以送一件像樣點的禮物給自己的女朋友,可是現在……
淩飛慢步來到離家不遠處的麵館。叫了兩碗麵,就開始吃了起來。哇!不得了啊,真是驚天地泣鬼神!今天居然多了兩塊肉!哎呀,今天是自己生日嗎?難道是什麼節日,或者……,奇怪,這家店的老板淩飛是認識的,叫狄明,是個出了名的小氣鬼,平常沒少給你肉就不錯了,怎麼可能給你加肉。不行,這世界馬上就要發生很大的變動,狄明居然給自己加肉!
唉,算了,自己以後小心點才行。
這時,麵館門外不知什麼時候多出來一個乞丐,髒兮兮,臭哄哄的,而且還是個老人。
看那乞丐貪婪的眼神,該不會是想強奸自己這碗麵吧?那乞丐可是口水直流三千尺啊,乞丐的眼神又好像在說:“我沒有吃麵好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