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想寫一封信,給我心底最深愛的你。
薑先生,最近好嗎?
原諒我遲遲沒有勇氣動筆寫下這封信,我太懦弱,而你太遠。思來想去,有一些話我還是想要親口說給你聽。
還記得第一次見你,那時的我還隻是個初中生,沒談過戀愛,不懂喜歡。那時的你也才剛來到警局。第一次見你,我喜歡上了你的雙眼,像是會說話的星星,萬千星辰不及你愛笑的雙眼。
你知道嗎,從那時開始,你就於悄無聲息間住進了我的心裏。後來,我畢業了,選擇了一所離家很遠的學校,現在想想也是著實的後悔,如果我能早一點明白,我想我會留在這個城市裏,留在離你們警局二百米旁的那所高中,可能我們現在就會有所不一樣。
能見到你的次數不多,每一次遇見,我都會心跳加快,目光無法從你的身上移開,你不是閃亮的星星,你是我追逐的太陽。
學而不才,在外三年,兜兜轉轉我又回到了夢想開始最初的地方。
有過頹廢的日子,但後來想想也是無所謂了,我大抵是覺得人生無趣了。
但好在後來可以偶爾見你一次,哪怕偶爾的時間很長。
很喜歡網上這樣一段話,擅自喜歡,擅自想入非非,然後擅自失戀。說的大概也就是我這樣的人,在什麼的都不確定,什麼都不了解的情況下,那年夏天,對你的喜歡開始在心裏瘋狂的滋長。
我開始慶幸自己的不才,因為我感覺自己離你好像更近了一點。我見過你雨天開車時的模樣,也正是因為你,我覺得會開車的男人最帥。
我見過你抽煙時的模樣,那天從胡同裏出來,見你抽完煙上了車,從我的身旁擦肩而過,我真的很想追一追你的背影。人們常說前世五百次回眸才能換得今世一次的擦肩而過,我想我們上輩子定是扭斷脖子了吧,不然今生你怎麼會次次從我的身邊走過。
還有一次,我見你發了脾氣,就在我家隔壁,一夥人因為口角打仗,有人報了警,也許是因為離的近,你們很快就過來了,我忙裏偷閑的去偷偷看你,第一次覺得你好調皮,在辦公時都不忘顧及自己的形象。
我有托人偷拍你的照片,他的技術爛極了,但我一直珍藏著,因為這是我擁有的有關於你的第一張照片。
尤記得那晚我家前麵的路口站滿了人,我一眼就看到了那閃爍的紅藍色燈光,我小心翼翼的靠近,小心翼翼的尋找著你的身影,正當我準備失望而歸時,下一個瞬間我便從擁擠的人群中一眼鎖定你。
那一刻,所有人物,所有事情都退為背景,我的眼裏,我的世界,隻剩你。
我總說自己能從一個人的眼裏看到他心裏的想法,我讀懂了太多人的眼神,卻讀不懂你那一晚的目光。
我知道你喜歡喝雪碧,所以我把家裏的飲料全都換成了你愛的口味。說來也是慚愧,喜歡你五年,卻一直沒有勇氣問你的名字,當我從你的同事口中知道你的名字時,我知道,薑頌,將會成為我的心事。
我是一個停不下的人,一旦開始喜歡一個人就無法停下,一旦寫起這封信,就無法停筆。
但我對你的喜歡該停了。
人生天地間,忽如遠行客。
我沒有資格去說多麼喜歡你,因為有人比我更愛你。
就像你所說的那樣,你有你的生活,而我有屬於我的未來。
願時光帶給你幸福,給你的愛一直很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