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布條上的案子(2 / 2)

範西施,忍辱負重,跪了。

如此奇恥大辱,若不是為了家中的兒子,範西施是萬萬不肯的。

周圍的商販和鄰居看著這一幕,竟無一人上前阻止——因為有人已經上前,卻被他們擰斷了胳膊,借此以儆效尤。

所有人便都不敢再上前了。

大庭廣眾下,朗朗乾坤下,範西施跪在地上,連聲道歉,不住地磕頭。

那些人大聲笑著,把腳抬起來,踩在範西施白嫩如玉的手上,狠狠壓下去。

範西施疼痛難忍,雙手被按在地上,身子也隻能略微佝僂,直不起腰來,整個人匍匐在地上。

這是個很屈辱的姿勢。

狂徒們愈發狂妄起來,有人開始摸她的臉,摸她的脖子……不過半刻,範西施便發帶盡散,衣衫淩亂,香肩外露。

一時間春色滿園,旖旎萬千。

平民女子,活到這個份兒上,算是白活了。

周圍聚過來越來越多的人。

哭聲和求饒聲、指責聲和罵聲,交雜在一起,紛紛擾擾,卻無人敢動。

“你們誰敢過來,就把你們的女兒或媳婦賣到賭場去!”帶頭的狂徒道。

他們何以說出這句話?因為他們說到做到——真的敢把清白人家的女兒,弄到賭場裏去。

以前不是沒發生過,若非人群中有人說起,他們恐怕還不相信。

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他們可不敢把自己女兒或媳婦搭進去……

這場惡劇越鬧越凶,直到範西施的兒子聽聞消息,跑了出來……

這個年輕氣盛的小少年,看見母親當眾受辱,披頭散發衣不蔽體,他如何忍得下去?

母親在地上哭著哀求,他們卻在她麵前大肆歡笑……

如此人麵獸心,禽獸行為,早該天誅地滅!

他火冒三丈,頓時氣昏了頭,有些事母親可以忍,可他身為人子,卻不能忍!

衝上去,隨手提起豬肉鋪上一把刀,衝正在對母親動手動腳的痞子,毫不猶豫砍了下去。

當即,血流如注,飛濺三尺!

血霧彌漫在半空中,洋洋灑灑,觸目驚心,瞬間迷了人的眼,勾了人的魂,攝了人的魄。

周圍的眾人和作亂的流氓,一下子全都鴉雀無聲,場麵安靜下來,再無一聲響動。

少年驚呆在那裏,滿麵通紅,眼中血絲密布,發白的手指緊攥那把刀,身上被血染紅,整個人如同地獄來的魔鬼。

——————

——————

嘮個嗑,這件“辱母案”,其實源自今年二月的一則新聞:聊城辱母案判決其子於歡無期徒刑,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

當初在微博看到,覺得簡直不可思議,氣憤之餘是思考:社會契約(法律)和倫理道德衝突時,到底該站在哪一方?

如果是以前,我會選擇法律——法律自有它的威嚴公正,如果受輿論影響,那麼法律便會失去它的效益,相當於整個社會又回到了原始社會:

死囚過街,人人喊打,毫無秩序可言。

可是在“百善孝為先”的中國,身為兒子,麵對母親受辱,則不可能坐視不理。這種情況下,兒子被判為無期,實在難以理解。

……

以上,是我當初的想法,現在也沒變。

當初覺得人神共憤,於是,就把它列入大綱了。。

好啦不影響大家看文了⊙_⊙就發個感慨而已(胡謅),誰讓作者君也是個憤青呢……

話說,憤青現在可不是褒義詞。。

——

最近都沒人投票了,傷心。。愛我你就別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