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了這麼多天的農村,今天寫寫縣城。顧興,在縣城上了六年學。三年初中,三年高中。顧興在鎮上上了一年初一之後,跟同村的一個小夥伴去了縣城上學,這個學校叫一高附中。因緣際會,顧興成了到縣城上中學的較早的一批人。那個時候,大家一是舍不得錢(學費貴,上千元。公立學校一百元),二是舍不得孩子,(要住宿,要封閉管理,要兩個星期放假一次),三是覺得孩子不值當去縣城上學,在鎮上跑兩年算了。把孩子送到縣城的家長並不多,但很多家長都跟風,別人去他也去,別人你就是說破天他也不去。送孩子上縣城上學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顧興之前很多人都不願意送,顧興之後,很多人都要送。大家都覺得縣城的初中比鎮上的高中教的好,管的嚴。教的好和管的嚴是家長最看中的兩點,家長覺得管的不嚴的學校不值得信任,孩子不是被壞孩子欺負就是跟著壞孩子學壞。甚至這一點比教的好還要重要。
顧興當初到縣裏上學,也不是那麼痛快就答應的,他媽覺得1080一學期的學費有點貴,而且還要拿生活費。而在鎮上,學費100塊,中午在學校吃一頓,晚上還能回來住。對於十多年前的農村家庭來說,1000比100多了10000.完全是兩個概念,完全不是十個一百的和。隻要一上千,就覺得不得了了。那時候,一台21英寸的彩色電視機也就一千多點。在村子裏至少有一半的家庭沒有彩色電視機。家裏是有積蓄,但這錢並不是用來買電視機的。或者說不能拿來買電視機。舍不得。
顧興能去縣城上學的第一個原因,是憶洪回來了,需要有個人一起去縣城上學。這是由頭。顧興總說自己是陪太子讀書。最關鍵的是,顧興考上了。當時兩個人去一高附中報名那天,在政教處的辦公室裏,一個老師給了他倆一人一張數學試卷,獨立完成,超過60分就錄取。顧興雖然六年級的時候,數學很不好,但是,上完七年級之後再回來做六年級的題,感覺輕鬆多了。再加上學校想多招些,題目就出的相對簡單。那一屆是空前絕後的一屆,一共招了13個班。那時候已經改叫七年級八年級了。八年級隻有十個班,九年級也是十個。後來的七年級也是十個班。所以那一屆,規模最大,素質最好。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顧興他爸發話了,當時他在外打工,她媽跟他說了這事,並且說了自己的擔心,(主要是1080一學期值不值),到後來,直接明確表示,不想讓顧興去。可是,他爸回答地很痛快。“讓他上,隻有他有本事,上到哪都供“,“沒錢砸鍋賣鐵,扒屋子賣磚頭也要供,不能塌孩子的虧。”
就這麼,顧興跟顧憶洪去了縣城上學,去了一高附中。開始了自己六年的縣城寄宿生涯。對了,那天去考試,有個老師還說了一句,“你都十五歲了,才上七年級啊,人家都上高中了這個年紀。”
他經曆公交車從三塊到四塊到五塊的整個過程。這邊都是平原,公路交通還行,鎮和縣城離得不太遠,在鎮上坐上去縣城的公交車,一般也就四十分鍾左右就能進城。有的叫班車,不叫公交車。這六年,真正改變了他的人生軌跡,改變了他的世界觀。在一高附中的三年,是他過的最快樂的三年。
那個時候,那三年,沒有愛情的困擾,沒有升學的壓力,沒有老師的為難。自己在七年級的第一學期就當上了安全委員的。現在想想絕對的閑差,跟政協委員差不多,那時候,還挺當真,沒事就檢查安全隱患,教室的、宿舍的,自己觀察,還有同學彙報。人人都叫“安委”。這跟“學委”“紀委”是一樣的。最讓他有存在感的是這個安全委員是值日班幹部的七個人中一個。有點像什麼什麼局的什麼什麼委。顧興他們也是七個人,周一到周日,輪流值日。主要是負責午休期間和自習課期間的班級紀律。有記錄本,班主任要看。午休時間,一個人做在講桌前,俯瞰全班同學,還要時不時地起身去製止一下竊竊私語和打打鬧鬧。現在覺得是有些幼稚了。
七年級的班主任是個女老師,叫王鴦。很年輕,很漂亮,個子不高,大嘴,長發。還是教英語。很有激情,很嚴厲,很有想法,很有能力。因為他顧興的英語變好了。後來還成了優勢學科。直到現在,顧興依然認為,沒有王鴦老師的幫助,自己的英語、自己的學習不會讓自己考上高中,那也就沒有後來的大學本科四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