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基層檢察文化建設的內涵、功能及建設途徑探析(3 / 3)

三、對檢察文化發展路徑的探析

1.以推進法治文化建設為著力點。十七屆六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明確指出:“加強法製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質,推動人人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維護法律權威和社會公平正義。”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離不開社會主義法治文化的建設,法治文化是一國經濟發展、社會安定、政治清明、文化繁榮的根基,可以說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建設,離不開法治文化的支撐。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其呈現的檢察文化是法治文化的具體體現之一。目前,雖然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已經形成,但就我國的法治現狀而言,相應的法治文化、法律意識、法律精神還相對欠缺。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在推進法治文化建設、培育法律意識和法律精神中肩負重要使命。因此,推進檢察文化建設,必須站在法治文化建設這個高度,把推進法治文化建設作為工作的著力點,以檢察文化建設促進法治文化建設,以檢察文化的培育促進法治文化的培育,在推動法治文化發展的過程中切實體現和展現檢察文化的風采和魅力。

2.以構建政法核心價值觀為基礎。忠誠、為民、公正、清廉的政法核心價值觀是檢察文化建設的基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檢察文化建設的關鍵在於構建檢察幹警對檢察職業的內心認同,使得檢察官職業道德真正的內化於心、外踐於行,凝聚全體檢察人員的智慧和能量,切實體現“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執法宗旨,切實做到“三個至上”、“四個在心中”,樹立“六觀”,堅持“六個有機統一”,這與政法核心價值觀是相融交彙的,是政法核心價值觀在檢察工作中的具體體現。檢察文化建設必須著力構建政法核心價值觀,使之真正內化為全體檢察幹警共同的內心價值體係,並融入執法辦案全過程,成為凝聚檢察幹警團結一致、奮發作為的精神紐帶。

3.以加強基層檢察文化建設為重點。我國80%以上的檢察機關在基層,80%以上的檢察幹警在基層、80%以上的檢察業務在基層,基層檢察院是整個檢察工作的基礎,是執法辦案的前沿,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首要防線,是體現執法為民的一線平台,是體現檢察幹警精神風貌和職業形象的窗口,基層院建設的好壞事關檢察事業發展全局。因此,基層檢察文化建設是文化建設的重中之重,檢察文化建設要取得實效,必須以加強基層檢察院文化建設為前提和基礎。

4.以提高執法公信力為根本。公平正義比太陽還要有光輝,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責就是讓公平正義的光輝普照在每個公民身上。在當前的社會環境下,人民對於司法公正的需求日益強烈,而司法領域不時發生的一些違紀違法辦案、執法不公等現象卻一再踐踏公眾對於法律的信仰,損壞了執法形象和執法公信力。加強檢察文化建設,必須把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作為檢察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做到嚴格、公正、廉潔執法,通過具體個案的公正辦理,不斷提升自身的執法公信。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便形同虛設。隻有提升我們的執法公信力,才能塑造司法權威,法律才能被遵守,才能使信仰法律、敬畏法律成為每個人的生活方式,法律才能從紙上進入每個人的心中,公平正義才能最終實現。

5.通過聯係人大、政協,傾聽群眾意見。建設檢察文化不能閉門造成而必須開門納諫。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由群眾選舉產生,他們的意見直接反映了廣大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要求和期待,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是檢察機關聯係群眾的主要渠道、聽取群眾訴求的主要窗口,爭取群眾支持的重要方式,增強群眾對檢察職能了解的重要途徑。因此,加強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工作,能充分了解群眾對檢察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也能充分獲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檢察工作的支持,是推進檢察文化建設的重要途徑,是保證檢察文化建設成效,推動檢察工作科學發展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