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淺談基層派出所如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2 / 2)

三、如何加強和改進化解矛盾糾紛

1.要發揮基層組織優勢抓排查。當前,我國經濟快速發展,政治穩定,治安秩序良好,但一些不確定、不穩定的因素依然存在,這就給公安機關社會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帶來了更加嚴峻的挑戰,所以,要發揮基層組織優勢,特別是村、社區、街道相關領導和部分德高望重的退休老幹部,群眾信賴他們,把基層組織和人員資源充分利用起來,用他們的優勢開展矛盾化解工作。

2.要學會做群眾工作抓民生。要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把群眾利益置於首要位置,結合大走訪、大接坊活動,以關注民生、重視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為前提,首先要做到以人為本,以情動人,以理服人,努力提高基層民警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把解決思想問題同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積極為人民群眾辦好事、做實事、解難事,疏導群眾的不滿情緒,贏得群眾的信賴,真心得到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要虛心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呼聲,對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要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因地適宜,充分尊重群眾的意願和風俗習慣,從而達到群眾需求的目的。

3.要健全完善維穩工作抓化解。基層民警應充分發揮基層警力的優勢,全方位、多角度地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確保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要健全完善“大走訪”開門評警活動。通過廣大民警走社區、串農戶,貼近群眾,積極主動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對不穩定的因素和隱患,力爭極早發現、極早引導、極早化解,做到穩定為天,警鍾長鳴。

4.應用“公調聯動聯調”機製抓化解。榆中縣大多為山區,許多地方道路崎嶇不平,車輛無法直達,隻能徒步行進,如果在一個交通不便的村莊發生打架鬥毆或者其它暴力事件,即使派出所在第一時間接到指令,火速趕往事發現場進行控製需要一段時間,有的地方甚至需要幾個小時才能趕到,如果在這段時間不能有效的控製事態發展,就有可能導致刑事案件的發生,所以各村的公調聯動聯調小組必須在事發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製止事態的升級,才能為民警後期工作贏得寶貴時間。例如榆中縣清水驛鄉趙家岔村211號的張某某因中午沒有做飯,丈夫安某某將其毆打致傷,要求派出所處理。接到報案後,我所民警立即通知趙家岔村公調聯調聯動小組,火速趕往安某某家中,化解了矛盾糾紛。之後民警趕往安某某家時,這起家庭糾紛已被平息。如果這起簡單的夫妻之間的矛盾,要不是人民調解員就近趕到,等派出所民警一路顛簸驅車趕到時,這對夫妻之間很有可能出現人命案。這就是人民調解員先期到達,控製事態,給民警贏得了時間。以公調聯動聯調成功調解處理矛盾糾紛案例在我轄區較多。

5.要規範執法行為抓化解。公安機關基層派出所的工作就是執法活動,民警的基本行為是執法行為,執法為民是公安機關執法思想的核心,而有效化解矛盾糾紛是公安機關切實履行執法為民職責的直接體現。基層派出所民警要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質量和效果,把更多的時間、更多的警力、更多的精力放在化解社會矛盾工作上,把“大走訪”與“開門評警”專項行動相結合,促進社會矛盾化解工作,提高群眾滿意度。

6.要依法處置和嚴厲打擊抓效果。基層民警處理各類矛盾糾紛尤其是群體性事件時,必須堅持依法處置的工作原則,充分保障群眾的合法權益,避免在處置中侵犯群眾的權益,避免處置不當,激化矛盾,做到既依法維護群眾正當權益,又依法維護社會安定團結;既要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法、按程序、按政策辦事,又決不姑息遷就不合理的要求,特別是對那些為達到個人目的,借上訪之名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者,以及串聯、鼓動集體上訪和挑唆、煽動群眾鬧事的幕後策劃者,要依法處理,從重從快,堅決予以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