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這塊玉佩是,是,是我從一個女子身上偷來的。”
“果真如此!”
“那女子人呢?”
“她,她,她被押到刑場去了!”
“天啦,押到刑場去的是她!來人啦,把這個偷東西的小乞丐打入大牢,立即死刑!”
“大人,大人,饒命啦!”
“王縣令,你知錯不?”
“大人,小人知錯。”
“王縣令,你不查明事實,造成冤假錯案,差點錯殺了,錯殺了……”
“欽差大人,這……”
“如今,你把玉佩真正的主人弄丟了,你知罪否?”
“小人知罪。”
“本大人限你十日之類,找回那位玉佩的主人——那位不知去向的姑娘,好生款待!如若十日之內找不回來,小心你人頭落地!”
“欽旨——”
王縣令戰戰兢兢地站起來,對差役們一聲嚴喝:“快快快,你們快去把那兩位刑場上的人找回來,記住:好生款待,不得傷一根汗毛。”
“好的,大人,我們一定照辦!”
差役們聽令後,趕緊跑了出去。
話說小蜜蜂和婉兒二人這一日走到了本縣邊境,要過邊境,必須要通過關卡。
關卡兩邊正站著一群官兵,正在對來來往往的路人例行檢查。
“小蜜蜂,怎麼辦呢?我們是通輯犯,如果被他們查出來了,我們就走不了了,又會被抓回去殺頭的。”
“婉兒,你不要害怕,我們大著膽子走過去,放輕鬆一點,當什麼事情也沒發生一樣,或許他們根本認不出我們來的。”
“好,好吧,那我們試試吧。”
兩人壯著膽子走了過去。
“站住!哪裏人?去哪裏?”
“我,我們是城外的人,進城去買藥的。”
“買的藥呢?給我們看看。”
“這,這個藥沒賣的了。”
“不會是騙我們的吧?!”
幾個官兵圍著二人左看又看,上看下看了幾遍。
突然,“撲通”一聲跪在地上。
“兩位,請跟我們一起回去吧!”
“什麼?你說什麼?”
小蜜蜂和婉兒見官兵們對自已跪下了,簡直嚇傻了,完全不明白眼前發生了什麼事。
“兩位,請跟我們一起回去吧!”
“你們幹什麼?認錯人了吧!”
“沒,我們沒有認錯了,就是你們兩位,我們大人說了,讓我們好好請你們回去。”
“幹什麼?回去幹什麼?我們不回去!”
“我們大人說了,你們必須回去。”
“回去又要殺我們的頭嗎?”
“不是的,大人說了好生款待你們,那個偷玉佩的小乞丐已經殺頭了,大人請你們回去,把你們的玉佩還給你們。”
“哦哦哦,原來是這樣啊!終於洗清冤屈了,我還以為你們要抓我們回去,重新殺頭呢!”
“豈敢,豈敢,兩位貴人請稍等,我去找一輛馬車過來。”
二人坐上馬車,隨官兵們回到了縣府。
剛一進縣府,軟差大人和王縣令就一路走了出來,一邊笑臉相迎,一邊作揖。
“見過二位貴人,辛苦了,辛苦了。”
“你們這是——”
“恕罪,恕罪,以前得罪了,得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