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對外漢語語法教學特點論(2)(1 / 2)

語義揭示的是語言結構體所表達的內容,現代語法學研究已經越來越認識到語義在語法研究、教學中的重要性。從本源上來說,人類創造語法的終極目的就是為了表達語義。漢語語法框架不可避免的浸染有本民族的文化傳統習慣,漢語作為分析型語言不像印歐語有豐富的形態變化,更多依賴語義上組合,基於此,漢語語法的處理就應建立在語義學處理的基礎上。語義這個焦點問題澄清了,漢語語法也就綱舉目張了,語義研究是否深入是語法教學和研究成功與否的深層推動力。漢語許多句法結構上的問題歸根到底其實是語義限定了的,比如語義上有所側重,句法上就會有所反映,“他把水喝了。”“水被他喝了。”“水他喝了。”三個句子意思基本相同,通過三種不同的句法形式“把”字句、“被”字句和主謂謂語句表達出來,語義上所側重強調的內容就有所區別了。有些學者認為漢語語法是意合起來的,我們雖然不讚成完全拋開傳統結構語法的做法,但這一觀點也確有其一定的道理。語義教學在對外漢語語法教學中起著一個提綱契領的作用,但是由於曆史的原因和語義的不易把握,語義研究恰恰是最薄弱的一個環節。所以我們認為應給語義一個重點之重點地位,結合句法教學實際,教學中我們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語義成分關係

漢語語義結構主要歸之為兩大類,一是以動詞為核心組成的,一是以名詞為核心組成的,前者語義成分主要表現在動詞中心及與其相聯係的施事、受事、與事上,後者主要表現在名詞中心及與其聯係的領事、屬事等上麵。如“你看看,這麼大了,孩子脾氣還沒變。”與“你看看,這麼大了,孩子的脾氣還沒變。”兩句比較起來,“孩子脾氣”和“孩子的脾氣”,句法結構關係一致,都是偏正關係,但語義關係不同,前句主語部分的修飾語“孩子”在語義範疇是屬事性的,後句中的“孩子”在語義範疇則是領事性的。

2.語義指向分析

語義指向指句子中詞語在語義上支配或說明的方向。教學中有意識引進這些內容,會使教學說服力更強,講解起來更透徹,學生掌握起來也更容易。如:“這些課文我都學過了。”“這篇課文我們都學過了。”“這些課文我們都學過了。”這3個句子結構上都是主謂謂語句,理解掌握這3個句子,關鍵在對“都”這個範圍副詞的語義指向理解上,第一句“都”語義上旨在說明大主語“這些課文”,第二句“都”語義旨在說明小主語“我”,第三句中“都”語義旨在同時說明大主語和小主語。教學中引入語義指向會使學生駕馭句法的能力更上一層樓。

3.語義特征分析

句子中詞語在句法結構層麵能組合的並不見得在語義層麵能相配,利用語義特征可以很好地說明這個問題。比如漢語動詞後可以附著動態助詞,比如可以說“老人去世了。”但不能說“老人去世著。”或“老人去世過。”就是因為“去世”這個動詞語義中沒有延續、進行、經驗的語義特征,而隻有短暫、非持續、非經驗的語義特征,這就是動詞語義特征限定了語法特征。句法中詞語表現出不同的選擇適配能力,很多時候都是由於詞語的語義特征所限。

4.多義分析

有些句子在語義平麵具有多義性,理解不好,使用不當就會引起歧義,產生交際障礙。比如“好不容易贏了交大辯論隊的田敏喜極而泣。”有兩解,“田敏”是受事或者施事,語義不同決定了相應的句法結構層次關係有別,高級階段教學中給學生指出語義與多種結構層次關係之間的聯係,有助於學生提高運用漢語的能力。

從教學實踐來看,引入語義內容對句法教學是必須的一個要素,許多句法平麵不易解釋的句子,在語義這兒能得到突破性的解釋說明,同時這也可更好地向留學生展示漢語語法的精密與細致。

四、語用——漢語語法教學的歸屬

語用實際上就是研究人怎樣運用詞語組成句子進行交際的,側重的是表達。語法教學,除了以上所談到的因素,我們還必須再引入語用這個元素,而且應以一貫之同步進行。一般語用學的範圍相當廣,教學實踐中我們沒有必要麵麵俱到,隻需擇其要為之即可。

1.語體

語體製約著人們的交際活動。語體是以語言交際功能為依據而建立的語言風格類型,是在人類言語生活曆史進程中逐步形成的,具有相對的穩定性,它是應社會交際的多方麵的需要而產生的。從交際形式來看,漢語語體有為口語語體和書麵語語體之別。書麵語語體相比較複雜些,因在社會生活中交際的目的、範圍、內容不一而足,有公文語體、科技語體、政論語體、文藝語體等,相應的語法特點也會帶上語體的適應性,比如科技語體句法多完全句,少省略,少變式句,而文藝語體則恰恰相反。口語語體句中用詞通俗廣泛,句式結構簡單,多省略句,句中語音多變異。在有關語體的教學中,長期以來我們注重書麵語體,而忽視口語語體。留學生在長期課堂學習之後,書麵語體問題不大了,可是卻不會運用輕鬆隨意的口語語體交談,所以經常有人這樣評價我們的留學生,“說話太正式了。”這其實是我們教學中的一個失誤。語言首先是口頭的,怠慢口語語體,學生走出課堂,交際必然會有欠缺。反過來又會挫傷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影響到書麵語體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