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章,番外語(結局)(1 / 2)

不不!我還想再說清楚:話說我那宿舍沒敢放鬧鍾,天已漸漸微亮,晝黑這沒人能阻的止重複似乎也要嘲笑著我:“做夢的,該醒了!還自以為躺墳墓呢?”

於是我輕輕地睜開雙眼。

很安靜,真的很安靜。安靜得臭蟲走路都有動靜。

我的心跳也不得不隨著壞境慢慢沉澱。

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縱是心裏波瀾不驚,也不會掩蓋住現實。我想到一個女孩。

我還記得我那幾句話:“是三層沒錯啦!第一層地窖,你也看到了,打越戰留下的防空洞,因為二樓糞便有水常有滲透導致潮濕沒用已經很久,堆放著瓷罐破爛瓦片之類,死幾隻老鼠都讓人覺得是座古墓,很有曆史氣息吧?有點異味可以理解,屍骨腐爛造成的。第二層養著一頭牛,當然旁欄裏還圈有一頭母豬,沒啥的,‘生態’如今已不是新銳詞了,能有如此境界才叫絕。咱要是辦了喜酒就隻剩那頭牛了,咱媽說把牛牽出去騰出來這洞房的安置就有地兒了,方便,快速,省折騰!第三層嘛,其實我也知道,這土坯房這麼個設計很不合理,但好歹也是我家。我們家三代都住在第三層,玉米和稻穀占的空間有限,人口不多擠擠還沒問題,腳下是木板鋪的,兜著火盆生火煮飯取暖,所以最重要的是天幹物燥小心火燭。有人休息時行走切記還要纖纖擺細步,免得太吵鬧,女性夜遊很適宜,這倒也是個好處。至於……至於二樓蒸發上來的味道是比一樓怪,很傷腦筋,不過習慣習慣就好。還有,雖然屋頂瓦片破損,經常在雨夜有水滴在床上……我的意思是我們結婚之後我會重新修葺,添磚補瓦,絕不會讓你晚上誤以為我這麼大的人兒了還尿床。這讓我會很難堪的。”

紫涵說:“相愛一場,咱好聚好散吧!”

現在想想,紫涵也曾對我說:“你放心,你對我那麼好,我非你不嫁!隻要相愛,我們隻需要一個容得下兩人呼吸的地方就是種幸福了。”

“Theysaynothinglastfornever。”

他們都說沒什麼東西是永恒的。

我喜歡這句歌詞,但我不敢崇拜邁克爾。他顯然是神仙級人物。而我是凡人,凡人中的人。

我抓些一枚硬幣硬是看了又看,猜想自己的平靜模樣。

那個乞丐,那個要飯的人。我仍然對他很尊敬。但他不是神一樣的人物。所以我改口叫他“要飯的人”。這也是對我自己的狀態給了肯定。提到他是因為我又想起天空灑落紛紛揚揚白色紙張的場景。我想到我就是他,我就想:這一切已經注定。

如果,我是說如果呀。

如果有一天我有幸還能遇到紫涵,我會說:“這些年哪,什麼都在變,金錢卻循著山盟海誓,任它海枯石爛都不變。我對它本是至死不渝了的。可我變了心,若為自由故,我都不在乎。”

這個鳥地方,這樣說好像有辱我一直在佯偽的斯文。這樣吧,就說那個地方,那個地方確實沒有任何聲音,至少在夜深之後太陽升起之前。

聽不到談笑聲,其他噪聲也幹淨利落,隻有晨曦破曉後頂著黃紗布般雲層的建築群,它們相互擁擠著,像個迷宮。

我的心一直很平靜。但表麵的平靜掩蓋了淚如雨下。

看著熟睡中人,我想:他們都是被困的人,像沒有守衛的囚犯。就好像是一隻隻飛不出籠的小小小小鳥,又好像是一撮折了翅膀羽毛掉落一地的小小小小鳥。還是鳥,一隻被鎖住了,一隻飛不起來,被困是同一回事,不過他們不是一隻,也不是兩隻,而是一撮。

我有一雙鞋。這就注定了我就要與他們不辭而別了。我知道這也不會有人關心。

我在心裏自言自語。我是活著的,眾人皆酔我獨醒,至少我的腳步還在平靜中移動。

我想象我也曾是一隻斷了翅膀的鳥。試想,曾經想要鵬程萬裏的路呀,都掙紮累了。沒有翅膀沒關係。我將要用雙腳去遠行。

所以我已經準備好了,天亮就出發。

我喜愛幹淨,我喜歡整理。就像那堆疊著跟了我許久的工衣。即使我也相信很多同事已經輪著穿過上百次。可我對它們的感情深過每天在我身旁沉默的人。

而現在,那寶貝工衣就在床上和幾件破舊的休閑衣一同被疊得像摞平整的磚塊,它們就像我的寶貝。我的離去唯一的不舍呀!

我從頂層拾起工衣,攤開,穿上,平整衣領,輕輕拍去塵屑,把帶有自己頭像的廠牌支套上脖頸,擺放在正胸前,我很引此為傲。

不用羨慕我,也不用崇拜我,更不必懷疑我究竟是怎麼做到的這般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