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樂歌緩緩彎腰抽出插在地上的烏金匕首,笑嗬嗬問道:“我這種人怎麼了?”
“年少有成。”蒂姆說道,“這麼年輕就有這種實力,要麼是來自某個大家族,要麼從小苦修,前者不可能盯上我這種上不了台麵的小人物,後者不是到軍中就是成為雇傭兵賺取錢財,更加不會找上我。”
“然後呢?”婁樂歌再一次問道。
“很多事情沒有這麼多然後。”蒂姆緩緩站直了身子,“我們的實力相差太大,我知道我今天會死在這裏,到了明天天亮就會被清道夫丟到鎮外的荒郊野嶺,也許過不了兩天就被野狼野狗吃的隻剩下一堆白骨。但是我不甘心。”
婁樂歌又坐回到了板凳上,碟子裏還剩下兩片沒有吃完的醬牛肉,他拈了一片丟到嘴裏:“你不甘心又有什麼辦法呢?”
“我隻是想知道原因,在戰場上我會死在敵人手中,我知道是誰殺了我,在戰場下,我不希望我連自己的仇人是誰都不知道。”
婁樂歌招呼祖爾克斯坐下,問道:“為這又是什麼?”
蒂姆喘了口氣:“不知道自己的仇人,就像在戰場上被人從背後殺死,那是對一個戰士的侮辱。”
婁樂歌想了想,平靜道:“你的確是一個戰士。”
他在陳述一個事實,卻又像是對眼前這個落魄潦倒但實力依然不弱的小攤販的一個肯定。
婁樂歌想了想,問道:“換過起來了?力量也積攢的差不多了吧?怎麼還不動手?”
下一刻。
獨眼蒂姆身形掠出,如一隻蟄伏已久的豹子,等到獵物終於發現了自己,他不得不選擇出擊。
十一米的距離,他隻用了兩秒,這是在整個步兵軍團也無人打破的記錄,從靜止到達到最高速,他隻需要零點六秒的時間,並且在十米的距離完成最強力的衝刺,這是他軍旅生涯最引以為傲的地方,也正是這一點,讓他成功擊殺了這麼多的人族步兵和火槍手,也讓他從危機四伏的戰場上活下來。
但是這一次,他失敗了。
他拚盡全力轟出的一拳被少年很輕鬆的破解了。
少年隻是身體後仰躲開拳頭,然後腳尖在他的胸膛輕輕一點,巨大的衝擊慣性帶動下,他的整個身體像一顆失去了原來軌跡的炮彈,狠狠的撞在少年身後的牆上。
他用雙手卸去了大部分的力道,但是依然被撞的頭暈目眩。
婁樂歌坐直了身體說道:“有時候答案就在你眼前,但是你卻忽略了他。”
蒂姆搖搖晃晃的坐起來,斜靠在冰冷的牆壁上,他知道,自己輸了,一敗塗地。
聽著少年的話,他愣了愣,突然想到了什麼,說道:“你們聽我說了這麼久的話,是想知道什麼?”
婁樂歌說道:“我們想知道的,你已經都說了,剩下你沒有說的,我來幫你補充吧。那年你被那個落魄貴族的妻子無意中砍破眼睛後,放棄了戍守防軍的職務,租了個店鋪,做起金銀手飾小生意,即使沒有賺個盆滿缽滿,但是能很輕鬆的維持你一個人的生活。直到後來你無意中知道那個女人生了重病,你非但沒有記恨她,反而對她很同情,每個月都會買藥去填那個無底洞。後來那個鎮長少爺知道了這件事,告訴你他有一種藥能治好那女人的病,但是需要很多錢。於是你一狠心把店賣了,到那個狗屁少爺手裏買了藥,送到女人手上,結果那女人還是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