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有蔓草》是相識之喜:“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揚婉兮。邂逅相遇,適我願兮。”《出其東門》是相知之惜:“出其東門,有女如雲。雖則如雲。匪我思存。縞衣綦巾,聊樂我員。”《子衿》是相思之苦:“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縱我不往,子寧不嗣音?……一日不見,如三月兮。”而《溱洧》則是相諧之樂:“維士與女,伊其相謔,贈之以芍藥。”
默誦著這些詩句,四幅畫麵漸漸在心裏鮮明起來,一位士子、一位佳人,由露草初相逢,到山水兩相知,而後江海深相思,最終花月兩相諧……不知怎麼,她心中所摹想的那位士子的麵目,竟隱隱似是姚禾,猛地發覺這一點,瓣兒頓時羞紅了臉,不由得想起《論語》裏孔子所言:“鄭聲淫”“惡鄭聲之亂雅樂”——春秋時,各地歌樂中,鄭地之音最縱肆淫亂。想到此,她心裏一陣寒怵,慚怕起來。不過她隨即又想,孔子既然厭惡鄭聲,他刪訂《詩經》時為何不把《鄭風》索性刪幹淨,反倒留下二十一首?在《國風》中,《鄭風》比居於正統的《周南》《召南》存詩數量還多?
看來鄭聲也不全都可憎可厭,這麼美的詩怎麼會是淫聲?孔子也不是後世腐儒,事事刻板不通情理。想到這裏,她才舒了口氣,忍不住笑了起來,心裏偷想,他若知道,不知會怎麼想?
她一邊想,一邊笑著起身,去架上取下一卷畫紙,鋪展在桌子上,而後從筆筒裏拈出一支畫筆,蘸了墨要描繪畫樣底稿。要落筆時才發覺自己拿錯了筆——桌上有兩隻筆筒,一隻裝字筆,一隻裝畫筆,因為心不在焉,她錯拿了字筆。
她又笑起來,正要換筆,心裏忽然一閃,一個念頭倏地冒出來,她頓時驚住,看看手中的筆,又望望桌上兩個筆筒,不覺喃喃道:走錯了!
她忙跑出去,見哥哥和墨兒都已經走了,嫂嫂溫悅正在院裏晾衫子。她跑到溫悅身旁,大聲道:“嫂嫂,我知道了,是走錯了!”溫悅愕然回頭:“什麼走錯了?”
“董謙!範樓的酒間!”“嗯?你莫慌,慢慢說。”“不用搬屍體,屍體在隔壁!”
她過於驚喜,嘴裏一時攪不清楚,溫悅當然聽不明白。她稍稍理了理思緒——第一,董謙並沒有死,地上那具無頭屍體是另一個人;第二,董謙也並沒有殺人,那具屍體是其他人殺的;第三,董謙也不用搬具屍體進來,那具屍體在隔壁,是其他人殺的。理清楚後,她才放慢語速,一條條講給溫悅聽,最後一字一字道——“董謙扶著大醉的曹喜回來後,走錯了房間,走進了隔壁!”溫悅聽了,先是一驚,低頭默想了半晌,才慢慢道:“這案子最難解釋的,是房間裏發生了凶案,曹喜卻一點都沒看到、聽到。說他是凶手,身上又沒一點血跡。你這個想法倒是能說得通——若是走錯了房間,那屍首在靠牆邊地上,隔著張桌子,曹喜已經大醉,被扶進門後,馬上坐到靠外的椅子,趴在了桌上,沒看到屍體並不奇怪。董謙也隻要隨手關上門,悄悄走出去就成了,那天範樓人多,不太會有人留意。不過——”
瓣兒等不及,忙道:“範樓橫著有十間房,各間的陳設也都一樣。董謙他們那間是左數第六間,正好在中間,就算沒醉,也很容易走錯。而且我估計董謙絕不是無意中走錯,而是有意為之。他恐怕是和隔壁的人事先約好,隔壁的凶手殺了人,然後把房間留給董謙——”
“曹喜沒有發覺進錯房間,倒好解釋,但池了了和其他人也沒有發覺?”“了了當時一定是慌了神,根本顧不上去看是第五間還是第六間。對了,還有一個證據能證明董謙和隔壁凶手是合謀——據了了講,那天隔壁的客人是三個人,他們點菜時,讓酒樓大伯穆柱照著董謙他們的菜式來點,兩間房裏桌上的菜一模一樣!了了下去給董謙做魚之前,最後一道菜已經上來了,隔壁凶犯應該就是這個時候殺的人,兩個殺一個,要輕易得多。此外,了了在廚房做魚時,穆柱還請她做了兩份,說是要給隔壁那間的客人!”
“這麼說,那個穆柱知情?”“那天我們去範樓,穆柱吞吞吐吐,很畏怯的樣子。不過,我估計他和這件凶案無關,隻是看破了真相,卻不敢說。也許隔壁的凶手威脅過他。除了穆柱,其他人恐怕都不知道這內情。”
“但董謙為什麼這麼做?”“一定是為了嫁禍給曹喜,至於原因,還得再查。”“如果穆柱能證實房間錯了,那這個案子就告破了!咱們家瓣兒姑娘真真的了不起呀!”溫悅伸出拇指讚道。瓣兒喜得漲紅了臉:“除了穆柱,了了和曹喜說不定也能證實,我這就找他們一起去範樓!”“看你一時聰明得冰雪,一時又莽愣愣的,他們隔那麼遠,你何必費力來回跑?先找乙哥給他們稍個信,等約好了再一起去。”“我這就去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