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長劍在手,何日了恩仇(1 / 3)

霍雲回到自己房中,試圖找到能解決自保問題的法子。

既然決定要以這個身份在這個世界生存下去,並為小家夥報仇雪恨,那最起碼的,就是想辦法度過眼前的劫難——

一回想起昨天那從背後的一記推手,導致“自己”從斷崖摔落那一瞬,霍雲就不由地牙根發癢。

也幸好小家夥雖然資質不行,但運氣還算馬馬虎虎,墜崖之際恰好拉到一段足夠粗的藤蔓,這才避免了粉身碎骨的下場,隻是輕傷昏迷……雖說最後還是被他鳩占鵲巢了。

驀地,靈光一閃:

“是了,城外貼著城牆的地方,不是有一間小屋嘛。”

那間小屋,是他父母昔年狩獵荒獸時所留。由於正好建在城外靠牆處的關係,日夜都處於城防體係的監控保護之下,一旦有荒獸來襲,就會有巡邏於城牆的守衛及時出手救助。

既然找到一絲生機,霍雲懶得再做逗留,直接收拾幾套換洗衣服打好包,再拿上那柄護身的銅劍走出家門。

一路順利地出了城,又花了半天時間,霍雲好不容易才將久未住人的小屋粗略收拾了一番。

然後,他發現了一個蛋疼的情況——

這裏根本沒有存糧!

“這樣下來,我依然要完蛋啊,有沒有什麼快速掙錢的辦法?”

霍雲苦惱地用手指敲了敲眉頭。

做生意?

得了吧,生意最起碼的條件是以成本生成利益,他現在一沒本錢,原來的小家夥又沒留什麼人脈,就算想空手套白狼,也沒處可使。

像那些曆史穿越眾講故事?

理論上是可行,但檢索了小家夥的記憶,這大荒根本就沒人對文事有興趣,別說戲劇了,就是童謠歌曲都沒有一首……

最後,霍雲隻想出一個不是辦法的辦法:

“實在不行,隻能是回城找人賣掉這件小屋了。”

這法子隻能解一時的燃眉之急,事後隻可能會處境更糟,當現在也隻能這麼著了。

想通就做是他向來的作風,飛快拿起才帶過來的包袱和銅劍,霍雲轉身走出小屋,但才推出鐵欄門,一股沛然的力道突然就撞了過來!

幸好,他還不至於被嚇得呆愣,本能雙手用力一合,鐵欄門以毫厘之差將來客擋在了外頭。

“什麼鬼東西?!”

霍雲心髒劇跳,飛快上好門栓,這才退後幾步,透過門縫朝外張望,恰好對上那雙殺氣升騰的銳利大眼。

【《大荒經·荒獸篇》——豺狗,二階中品,喜群居,外如獵犬而長牙,尾長三尺,爪銳,能撕虎豹】

腦海中飄過這麼一句,霍雲知道自己中獎……

《大荒經》,是在大荒中流傳極廣的一部奇書,具體由何人作於何年已經是個不解之謎,就連正本也從未有過傳聞在誰手中。

但僅僅是存留下來的數篇摹本,也足夠讓人人皆知了,而其中的荒獸篇,就記載有大荒中絕大部分荒獸的相關信息,比如外麵那隻豺狗。

二階中品的荒獸力大敏捷,可以輕易獵殺近數十名成年大漢,而皮粗肉厚之處,更是尋常兵刃難傷,除非是煉氣境三層以上有“百人敵”實力的武者,否則萬萬難以獨身匹敵。

所謂煉氣境,是武者對於“煉精化氣”這種修行方式的境界定義,按一定標準劃分,共有九層。

可以說,煉氣有成和未煉氣的人,完全是天與地之間的差距,哪怕隻是煉氣一層的三尺小童,也能輕易打趴十來號身強體健的七尺大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