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安迪.魯賓的談判,是為了讓他有更多的選擇,或者迫使穀歌考慮將F2F納入合作範圍。
丹尼爾交代馬克做這件事情的時候,沒有說的太清楚,事實上也說不太清楚,“這可能是一種非常適合在手機上運行的操作係統,一種開放的,能夠讓手機變得更加豐富多彩的操作係統,這會改變世界,改變大部分人的生活習慣。如果一切順利的話。”
“智能手機?”
丹尼爾點點頭,“蘋果正在做的事情,就是開發自己的智能手機以及相對的開放性係統。之前IMP公司出售給他們的一些專利,就會被用於這項工作,他們做了一年多了已經。現在穀歌顯然也看到了,可能是這樣,看到了這個市場的偉大。”
“你打算介入其中。”
馬克.沃恩的臉上直白地寫著不讚同。
如果創建DD影業,投資維塔數碼,收購米高梅,擴建DD動畫部門,都屬於丹尼爾的本職投資。從之前的blogger,到MB,再到穀歌、蘋果,以及現在F2F,可以算的上是丹尼爾的天賦投資,他天生在矽穀要成就一番偉業。
可是現在繼續涉足到手機製造領域,跨度就相當大了。電子產品的設計和製造能力,與互聯網並不在同一個生態圈。
這一點,丹尼爾當然明白,即便是日後,互聯網企業跨界做手機,也根本不是電子企業的對手,甚至他們能夠做到這一點的原因,也隻是市場分工的細化,讓製造能力獨立出來,比如富士康的存在,此外,低端手機製造技術開始爛大街,也給了他們能夠蒙人的借口。
“你說的對,我沒有深度介入其中的打算,但是我們絕對不能缺席這個時代。”丹尼爾決定稍稍透露一點口風,“馬克,我不知道你是否相信這一點,但我可以告訴你的是,智能手機將取代個人電腦成為互聯網最大的接入終端,包括社交媒體在內的各行各行,都將依賴於移動業務。我們必須在一開始就進入其中!”
看著馬克震驚的眼神,丹尼爾沒有停止,“我可以非常明確地告訴你,如果這一次我們不能參與其中,我將考慮尋找一家手機製造商合作,直接介入。風險再大,也比不去做要好。這個時代充滿了機遇,但也充滿了錯失和懊悔。馬克,我們不能成為後悔的那些人。”
……
和施密特、佩奇的見麵很快就安排好了,丹尼爾在山景城的第3天,雙方就敲定了見麵的時間和地點。
“丹尼爾,你是穀歌的第三大個人股東,甚至比施密特的股份還要多,馬克則是第7大個人股東,現在你們卻在阻礙公司的發展,我完全不明白你們和安迪的基礎到底是基於什麼原因。”
“佩奇,你不該如此憤怒。”丹尼爾一臉輕鬆,“我剛剛從肯尼亞回來,那裏很適合旅行和放鬆。或許你應該去那裏待幾個星期,舒緩一下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