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消息之後,我們試圖聯係丹尼爾方麵,沒有得到回應。至於阿羅諾夫斯基提及的那位原作者海因斯先生,堅持認為按照轉讓協議,阿羅諾夫斯基有義務在適當的時間限製內將電影製作出來——顯然他並沒有做到,所以收回劇本是符合法律和道理的。
丹尼爾是否通過自己在業內的影響力強行逼迫阿羅諾夫斯基出讓劇本,又是否真的如他所說,這份劇本是為了娜塔莉.波特曼特別準備的。也許隻有丹尼爾自己才知道真正的答案了。”
丹尼爾還真的是沒有想到阿羅會這麼做。
在和他商議無果後,弗格森轉而聯係了海因斯,找了幾個丹尼爾的合作律師,將海因斯和阿羅簽署的改編權轉讓協議仔仔細細地研究了好幾遍,功夫不負有心人,海因斯這份大路貨協議,雖然沒有明確地規定說轉讓幾年內需要完成電影製作,但確實有幾條條款限製了版權的無限時長,按照常規理解,五年內毫無動靜,而且目前仍然沒有任何拍攝計劃,確實很大可能上可以讓海因斯收回劇本改編權。
弗格森沒有出麵,隻是讓海因斯自己帶著律師意見去和阿羅交涉這個問題,阿羅顯然也找了律師,知道了自己很可能敗訴——無償歸還劇本,所以他很聰明地接受了海因斯的條件,以15萬的價格將這個劇本還給了海因斯——嚴格來說,這個價格是非常不錯的,因為《黑天鵝》並不是一個完整的劇本,基本上隻能算是一個劇本大綱。
好萊塢是非常重視編劇這個行當的,每年花費在劇本上的錢有八九個億——通常來說,如果是小說、漫畫或者別的什麼創意改編的,那麼版權是大頭,後期的劇本形成、劇本醫生等等工種,就處於次要位置。但如果是原創劇本,就要看這個故事的受歡迎程度了,如果出價的多,那麼很可能它的價格就高,從幾萬到幾百萬不等。
當初阿羅從海因斯這裏拿到《替補演員》劇本大綱的時候,隻花費了5萬美金,現在弗格森願意給他15萬,已經是很厚道了。
其實,阿羅將劇本還給海因斯之後,心裏當然並不平衡,他原本試圖將丹尼爾重視這個劇本的消息放出去,海因斯那個見錢眼開的混蛋,肯定會把住劇本,坐等更高的出價。不論最後究竟是不是丹尼爾拿到手,至少也要他們多點麻煩。
但是,當他找到認識的一位福克斯記者的時候,對方卻給他另一個提議,甚至聯係了華納的管理人員。
最後三方炮製出這麼一條新聞。
既讓阿羅出了一口氣,抹黑了丹尼爾,也讓福克斯拿到一條關於丹尼爾的獨家負麵新聞,至於華納兄弟,他們的新電影增加了曝光度,而且阿羅的知名度的增加,勢必會反饋到《珍愛源泉》上,他們當然願意配合。至於時代華納和DD影業正在合作——這種小動作不可能影響那種級別的合作,而且,誰說在合作就不能動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