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快的打開保險上膛,我瞄準了墓主。
所謂擒賊先擒王,打死任何一個凶獸都不如墓主來的實在,我自知準頭太差打不到頭,所以一開始瞄準的就是軀幹。
九四式手槍雖然被很多人評價的狗屁不是,但有一個優點,那就是非常適合沒有練過槍法和射擊技術很差的人。
而我就在此列。
雙手牢牢的抓住手槍,我扣下了扳機。
砰!
第一槍很歪,打在了墓主的肩膀上,差一點就打空了。
砰!
第二槍稍微正了些,打在了胸口。
子彈直接把墓主的身體打得倒飛出去,墓主後退了四五米倒在地上。
我鬆了口氣,手槍都拿出來了,要是再治不了你那還得了?
胡翔和韓開直接愣住了,沒想到我還有槍。
然而這倆人還沒驚訝完,就變成驚恐了。
隻見那墓主在地上躺了能有三秒鍾不到,就爬了起來,一點事都沒有!
擦,我真是腦子糊塗了,墓主本來就是死人,我打身體有個屁用啊,就好像喪屍電影裏,從來都是打頭的!
看來人無論是生死,頭部都是最重要的。
我再次舉起槍,瞄準了頭部。
不要看電影或者小說裏,從來沒有用過槍的人上手就能百步穿楊,八百裏開外一槍幹掉鬼子的機槍手,都是不可能的,實際上一個沒用過槍的人,讓他離十米遠,打一頭牛都費勁。
這就是我為什麼雙手持槍的原因,根本拿不住!
兩槍都打中,運氣成分太大了,而且第一槍還歪的差點打空。
再次開槍,結果不出所料,連空三槍!
我瞄準的是墓主的頭,這三槍最好的一槍,也不過是擦著他的耳朵打過去,至於另外兩槍,都歪到火星了。
九四手槍的彈匣隻有六發彈,也就是說這個彈匣,還剩最後一發!
砰!
扳機扣下,墓主的腦袋隨之炸裂,子彈打中了左眼的位置,他的半個腦袋都開了花。
“臥槽,牛X!”胡翔哈哈大笑,順手拿起一塊金磚就扔了過去,還笑罵道:“讓你丫的踹老子,你起來啊,你再踹我啊!”
而我卻發現了一點不對勁。
剛才我瞄準耗的時間雖然不長,可是也不短,足足好十幾秒鍾。
這麼長的時間,那四個凶獸竟然沒上來打斷我?
想到這個問題,我看向凶獸,卻發現,大蛆已經趴在地上一動不動,原本富有光澤的飽滿身形(雖然怪惡心的)已經幹癟了下去,而且顏色已經由白變黑,一圈圈尖牙的大口也已經閉上。
這明顯是死了啊?
其他三隻凶獸雖然沒死,可也待在原地,做出痛苦的行為。
我又沒打他們,他們怎麼還痛苦開了?碰瓷?
我納悶了,這一個個的真是戲精,挨打的就算了,沒打到的也開始裝。
我正想跟他們說這個事,然而下一瞬發生的一幕讓我張大了嘴巴。
腦袋都沒了一半的墓主,竟然緩緩的爬了起來,僅剩的一隻眼看著我,露出戲謔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