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帶血的金子(3 / 3)

“那是因為金礦虧損的原因並不是因為外麵的黃金市場不好,恰恰相反,黃金的價格年年上漲,而是因為我們內部出了問題。”

“你們內部出了問題?出了什麼問題?能不能具體說一說?”

“王書記,其實這也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也沒有什麼值得隱瞞的,是金礦內部拉幫結派,相互不和,管理混亂,導致偷盜礦石,金沙,甚至成品金的情況經常發生。”

“既然這樣,那縣委縣政府和主管部門就沒有人管嗎?”

“怎麼管?前任縣委書記的太太的一對金手鐲就有一斤多。前任縣長的老婆一對金腳鐲就不下八兩重。前任工業局局長更過分,老婆出門手上竟然帶著十個金戒指,招搖過市,老百姓誰看不到?金礦的領導就更不得了,聽說都用上了金碗金筷子了。所以金礦偷盜蔚然成風,金礦虧損就很正常了,不虧就不正常了,反正金礦是國家的,又不是誰私人的,誰也不心疼。”

其實這些情況小海書記完全能想得到,那個國企不是這樣?隻是嚴重程度不同罷了。接著問:

“那把金礦賣給南方人以後怎麼樣?聽說還發生過事故?”

“賣給南方人後,南方人看得緊了,除了和警方搞好關係,還招募了許多保安日夜巡視,偷盜行為也很少發生了。可南方人急功近利,日夜加班開采,結果就發生了安全事故。”

“能不能說說事故的具體情況?”

“其實很簡單,就是二號坑口安全通道在二級斜井支護過程中,上板發生塌方,造成輸電係統短路,引起坑木著火,造成28人被困井下,無一人生還。”

“二十八人?那事故發生一後是怎麼處理的?”

局長歎了一口氣說:“還能怎麼樣處理?南方礦業公司是民營的,隻能賠錢了事。”

“每個礦工死後賠償了多少錢?”書記問。

“由於礦工大部分都不是本地人,每個死者賠款八萬元。”

“八萬元?一條人命就值八萬元?”

“情況確實如此,南方老板說了,草民草民,你見過哪根草值八萬元,八萬元已經不少了。”

“那縣委縣政府和主管單位的領導呢?他們就不應該負點責任?”

“也處理了,調離原工作崗位,另有任用。”

“是嗎?28條人命的事件就這麼了結了?”小海很驚訝。

“就這麼了結了。”左局長沉重地答道。

“後來呢?”小海接著問。

“看到采礦能掙錢,就有不少當地人組織成立了許多大大小小的礦業公司,亂采亂挖。其中一家很有實力的‘金源礦業公司’,開始在南方人的礦井附近大規模地開挖金礦,於是就和南方人發生了搶奪金礦的衝突。

最後南方人抵擋不住當地人的欺淩,氣憤不過,就把金礦轉讓給了當地另一家很有實力的礦業公司‘關西礦業公司’。這樣兩家當地勢力最大的礦業公司為了爭奪金礦,就不斷地發生衝突,械鬥,甚至使用了槍支。幾年來,已前後有四個人因械鬥而喪生。”

“縣委縣政府和公安機關就沒有製止嗎?”小海問。

“製止了呀,抓了幾個小嘍囉,幕後主使人卻沒有繼續追查。”

“這是為何?”小海問。

“這不是很明白嗎?縣委縣政府和公安局的一些領導要不是得到了好處,要不是就是持有兩個礦業公司的股份,都有後台,要不然也不會鬧得這麼凶。”

“原來如此。”小海明白了,原來是蛇鼠一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