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迪一聽,一拍腦門:“嘿,你說的有道理,好,明天發榜,通知整個尼龍寨,有學問之人,前來報名。”
次日,消息一出,整個尼龍寨那些讀書人,大感吳團長明君之行。
前來報名的還不少,足有三十多人,從二十歲出頭到五十歲封頂。
考試分三段,第一,心理考試,抵住誘惑者進行下一環節,那就是文章寫作,最後一環節,就是取前五位,拿出一個案件看誰先破。
心理測試,就是把每個人安排到一個房間,然後利誘對方,結果不被誘惑的隻有五名,也是,五百枚銀幣,放棄這個競爭,是個人也不能不動心。
留下的的五人,其中四位都是上了四十歲的年紀,隻有一位是二十歲的,此人皮膚黝黑,個子不算很高,一米七左右的樣子,一副憨厚外表帶著一點精明的麵孔。
吳迪怎麼看都感覺有點熟悉。
不過當他看見名單時,自己都被自己嚇了一跳,此人的名包,字正,包正,包拯,傻傻分不清楚。
看完後,吳迪不由認真的瞧了一眼對方,暗道:包正,希望你不要讓本團長失望。
吳迪望著五人認真的做試題,題目是他提的,叫論法。
期初五人一聽,很是盲目,論法,不過吳迪給大家講解一番後,這才讓其明白,其實就是如何把自己理解的法律寫下來。
兩個小時過去了,考試也結束了,四位老人的答卷辯解中規中矩,好多都是原書的,想法很少。
不過看到包正的,使得吳迪耳目一新,大大的試卷上寫著:不違背天地良心,不違背世間道德,就是論法。
兩大違被,包羅萬千。
不過其他的文章寫得也不錯,於是五人全部晉級,隨後就是破案。
這關破案很簡單,而且也是實際案件,就是李家村的李老頭說黃牛是他家的,而馬壩村青年馮文說黃牛是他家的。
就是破案這黃牛是誰家的。
吳府大門前的一片空地中,隻見四位老人考官分別盤門李老頭和馮文,反觀包正卻是隻查看那頭黃牛。
時間過去了一個小時,誰也沒有得到結果。
就在這個時候,包正開口了:“我知道黃牛是誰家的了。”
大夥一聽,對其不報一絲幻想,因為從頭到尾,包正就沒有隻是圍著那頭牛打轉,不是摸其皮毛,就是看牛腳,中途還找來好些各色青草喂牛,這樣怎麼能知道牛是誰的。
不過吳迪卻不這樣認為,笑道:“請說。”
包正連忙道:“據小的觀察,此黃牛身上有好些被荊棘刺傷留下的疤痕,而四個蹄子上都有石頭留下的刮痕,而且剛才給其喂草時,發現此牛獨愛生在樹林中的茅草,署名馬耳幹,因此小的斷定,這黃牛是李老頭家的。”
大夥一聽,這些東西就能證明了,很是疑惑。
馮文不喜,連忙反駁道:“你亂說,這黃牛就是我家的,我都養了它三年了。”
包正不理會對方,繼續說道:“馮文家住馬壩村,大家都知道,馬壩村是草地,除了肥沃的土,幾乎見不到石頭和樹林,而李老頭的李家村,住在山區,路上幾乎都是裸露的石頭,而且小路邊生在大量的馬耳幹和荊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