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頭警察命令對他們六個人都進行搜身,沒有搜出什麼。帶頭警察又問:“你們誰是開車的,跟著下去檢查車裏!”
龍飛陡聽得這話,大吃一驚,車裏能搜的嗎?裏麵除了有自己的短刀,還有好幾把槍呢!帶頭警察已經加大聲音吆喝了:“在問你們呢,誰開車,跟著下去把車門打開!”
黃先和四名殺手都把目光看向了龍飛,大家都心知肚明,那車門是不能打開的。
但這場景更瞞不過警察,一看幾人那反應就知道車裏肯定有事,於是乎帶頭的警察下了最後通牒:“要再沒人站出來的話,人全部先帶回去,身上的鑰匙都搜出來,我還就不信打不開!”
事到如今,隻有唐宋才能解決問題了,他對帶頭警察懇求:“能讓我打個電話嗎?”
帶頭警察當即否定:“不能,現在你們是槍擊命案的嫌疑人,在沒有洗清嫌疑之前,和誰通話也不行!”
龍飛不死心,再一次的問:“我們能借一步說法嗎?”
帶頭警察問:“什麼事情不能在這裏說,要借一步說?”
龍飛說:“有些話不能讓太多的人知道。”
“廢話,我現在是在執法,我隻想知道與案子相關的,而案子相關的,就沒什麼可遮遮掩掩的!你不要動什麼歪念頭,沒看見今天連武警都出動了嗎?”帶頭的警察有些生氣了:“鑰匙是在你身上吧,還是主動點把鑰匙拿出來,跟著去把車門打開比較好。”
龍飛實在沒有辦法了,哪怕有這麼多人,他也隻能說了:“我們是市委書記劉書記的人,裏麵有些劉書記私人的東西,不方便被更多的人看到!”
這句話果然有些分量,帶頭警察聽了這話愣了一下,但還是帶著些質疑:“你們是劉書記的人?車裏麵有劉書記私人的東西?”
龍飛說:“當然,不然剛才我也不需要找你借一步說話了。”
帶頭的警察還是有些不信問:“你能怎麼證明你說的話?”
龍飛說:“你讓我打個電話,我讓劉書記本人和你說話,怎麼樣?”
帶頭的警察為難了,對方既然敢這麼說,料想真是劉書記的人。可擺在眼前很明白的是,這六個人都很可疑,車裏更是存在可疑的東西。發生這麼大的事件,槍擊命案啊,這可是一個特大的線索。而當著這麼多人的麵,如果等會真要劉書記打電話來,自己該怎麼辦?放人放車,是違法的,可要不放,劉書記這樣的大佛,自己是得罪不起的。
他想了想決定把這個燙手的山芋拋給自己的上司,他讓龍飛等人先等著別動,他到一邊打電話給公安局長張太華,說了現場的情況。
張太華想了想說:“先不要讓他打電話,把人帶回局裏,車子,你親自搜查就是。”
他覺得有些意外:“怎麼,不給劉書記麵子嗎?您以後會不會很難做?”
張太華說:“你懂個屁,現場那麼多人,百姓,武警,你這樣明目張膽的徇私枉法,輿論上怎麼過?要被有心之人逮住了辮子,你該怎麼開脫?劉國華雖然是海城市委書記,但剛從江城調來,屁股來沒有坐熱,實力還沒鞏固。官場上的事情複雜得很,經常都有分派係,明爭暗鬥。如果這樣的事情被居心叵測的人拿來利用,那就不是一般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