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孤注一擲(三)(2 / 3)

“什麼條件?”

“你回家跟你父親商量一下,今後你家的私人博物館所有進貨,都要經過我的推薦,以確保安全、合法。”

“我父親是個死腦筋,跟他講肯定無法通過,再說他現在專注於研究,根本就無力知道我從哪裏進貨,這事我答應就行了。”

“你真能完全做得了主!”

“保證能,經濟權在我手中,我說話算數。”

白宇華這才露出笑容,道:“丁總,看來你是個聰明人,也很有魄力,我們的合作從此開始。”說完,將那些交待材料全部扔進痰盂,一把火化成灰燼。

丁士國心有餘悸地說:“聽說這個案子已驚動了省公安廳和國家文物局,後麵還會不會引起麻煩?”

白宇華拍拍胸脯:“既然我願為你冒這個險,就一定會想好兩全之策。不是還有一部分贓物是其他人買的嗎?就在這些人身上做文章。盜墓賊的口供嘛,可以改。”

丁士國被白宇華的膽略震住了,怔怔地問:“那我隻要把所買的東西充公就行了?”

白宇華哈哈大笑,道:“還充什麼公,要充公你家半個博物館搭進去都說不清。記住,你與這起盜墓案沒有任何關係,今後無論誰問起,你都必須守口如瓶。”

從此以後,丁士國不僅購買了白宇華的大量古玩,而且按照白宇華的指令,將大筆款子存進瑞士銀行,前年還在法國購置了一套別墅,準備給白冰出國留學之用。而白宇華也確實仗義,為丁士國的房地產開發在重要關節做了大量工作,使丁士國賺得盆滿缽滿,聲名大震,兩人相互幫助,各取所需,關係日趨密切。

當白宇華把南朝佛像當作誘餌,借助於丁士國引誘夏中華和黃輝上鉤時,丁士國雖不知白宇華的全部計劃,隻是感到其中定有蹊蹺,他不忍心害夏中華和黃輝,但更不敢違抗白宇華的指令,因此,被逼充當了傳聲筒的角色。

在趙崦被捕後,白宇華第一個找丁士國,主要是要他辦兩件事。

第一件事,他要丁士國把以他的名字存於瑞士銀行的巨款改成白冰的名字,這也許是為自己準備退路。

第二件事,他要丁士國為省公安廳刑偵處副處長杜開寶的妻子方曉萱辦理好私人護照,並承擔方曉萱到日本治病的所有費用。這可謂是他的一條重要進攻之策。

為何說這是他的重要進攻之策呢?

這就要從他與杜開寶的關係說起。不管是從官方履曆表上還是民間傳說中,都看不出白宇華與杜開寶有什麼特殊關係。也正因為如此,杜開寶才能成為白宇華的“暗釘”。這樣的“暗釘”,白宇華不至一個,均安插在要害部門,不到關鍵時刻,他是決不會啟用的。

杜開寶今年四十六歲。十三年前,他從部隊轉業到省公安廳刑偵處。他在部隊是個偵察連連長,好歹也是個管百餘人的官,可到了刑偵處他隻是一般的刑警,既辛苦,待遇又不高,加之妻子體弱多病,孩子剛上小學,一家人日子過得很累。而他的一些同學戰友,無論是當官的還是經商的,都富得冒油,在他麵前有一種明顯的優越感。他為此心理失衡,想利用職務之便,撈一點油水。在轉業的第二年夏天,他盯上了一個穿著時髦的三陪女郎。在他看來,三陪女郎掙的錢都是不義之財,自己從她身上敲點竹杠也算是一種殺富濟貧。一天夜裏,這位三陪女郎回到她單身居處的出租屋時,被預先埋伏在那裏的杜開寶用槍指著腦袋,逼她交待賣淫情況,並將她身上和家中的金銀首飾全部掠走,價值共計八萬餘元。沒想到,三陪女郎向金寧市公安局報了案。時任金寧市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白宇華知道這事後,認為持槍搶劫是重大案件,親率專案組人員日夜偵查,至第四天晚上,他已確定案犯是省公安廳刑偵處刑警杜開寶。但他沒有告訴專案組其他成員,更沒有抓捕杜開寶,而是把杜開寶叫到郊外的一個地方,向他亮明了自己的身份,並拿出了杜開寶持槍搶劫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