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尋求救贖(四)(3 / 3)

湯鎖紅出去後,白宇華把門反鎖了,然後陰笑著對我說,這幾天我審查過你的身份證,不僅你們村上沒有鄭鳳祥這個人,而且你的身份證也是偽造的,這裏麵肯定有重大犯罪嫌疑。我一聽這話,如雷轟頂,冷汗直冒,連小便都失禁了。他看我這副樣子,更是步步緊逼,可我知道一旦說出真情,肯定小命不保,就橫下心來,擺出一副橫豎都不怕的樣子,隻說自己掉了身份證,買了一個假的是為了做生意方便,其他情況隻字不吐。

白宇華見硬的不行,就變換了花招。他和顏悅色地對我說,他很早就喜歡收藏古玩,今後我挖到什麼東西如能全部交給他個人,他對我的假身份證就不予追究,而且叫人通過技術手段,讓我的身份證由假變真,在全國通用。我終於知道他叫湯鎖紅出去的原因,心想既然他有貪欲,我就一定能過關。我答應滿足他的要求,並保證一出派出所之後,到其他工程老板那裏買三十萬元的出土文物孝敬他。他見我出手大方,就達成了交易,並答應銷毀對我審訊的記錄。

之後,我兌現了自己對白宇華的諾言,不管挖到什麼東西,都無償送給他;如果有一段時間沒挖到,我就從人家那裏買了送給他。就這樣,我們之間的關係越來越密切,竟成了好朋友。三年後,他被提拔為白霞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利用權力幫我接了一個平整荒山的工程。這個工程利潤不厚,開始時我不知其中的奧妙,待到把荒山平整到一大半時,挖到了一個較高等級的明代墓穴,陪葬品有好幾十件,都如數送給了他。這時,我才知道他早就盯上了這座荒山。

這件事以後,我覺得自己欠白宇華的情已還得差不多了,從某種程度上說,他也有把柄在我手中。可兩個月後,又發生了一件意外的事。他來到我的住處,從口袋中掏出一張通緝令,通緝令上的名字和頭像正是原來的我——吳阿舟,罪名是殺人搶劫嫌疑犯。這就奇怪了,胡宗敏被殺害後,最先受到懷疑的是那位盧姓老弟。因他在外望風時有人見到,加之小風焊是他上街買的。而我進胡宗敏的居室時腳上綁著海綿,手上帶著手套,沒有留下什麼痕跡。所以,疑點都集中在盧姓老弟身上,無奈盧老弟已遇車禍,也隻能視為畏罪自殺了。過了好幾年,怎麼又會懷疑起我?我竭力鎮定地對白宇華說,這事跟我有什麼關係?名字和相貌都與我不相幹。白宇華獰笑道:太原警方大概剛醒過來。地址跟你有關吧?名字可以改,相貌嘛,也可以動手術易容,我在這方麵是個專家。你整個臉都變了,但耳朵沒有變,而耳朵的外形和內構,正是一個人的重要特征,它和指紋一樣,不可能與人雷同。還有個永遠改變不了的特征,就是你的眼神。憑這兩點,我可以斷定你就是殺人搶劫犯吳阿舟。如果要證據,我讓你做個DNA測試,馬上就可以得到證實。

我心中雖然十分恐懼,但心暗忖,這時的白宇華已不可能將我交給公安局。我向他跪求道:白大哥,我的性命掌握在您手中,任憑您處置吧。

白宇華說:你要活命,必須答應我幾個條件。第一,將耳朵整形,把一隻眼睛弄瞎,換成狗眼,這就能完全改變你原來的相貌特征。第二,在兩年內,你不能乘坐飛機,火車,不能住賓館,隻能呆在金寧市,且要少去公共場合。根據我的經驗,熬過了兩年,就基本平安了。第三,今後你在公共場合不許與我接觸,晚上到我家去時,必須預先電話聯係,並確保無人跟蹤。

我對他說:白大哥,其他條件我都能接受,可要我毀掉自己一隻眼睛,還不如死掉幹淨,近來,我正與一位姑娘相好,要是裝了隻狗眼,嚇都要把她嚇死。

他問我這位姑娘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