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後,江河市召開市委常委會,討論處理有關黨政幹部的生活作風問題。被處分的其有三人,除左大力之外,另外兩人是市建設局副局長鮑進元,市發改委副主任任俞森。後兩人都因有年輕貌美的情人,引起家庭糾紛,被妻子舉報後查出來的。市紀委在調查中因沒有發現經濟問題,就提出了給予他倆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使用的處分意見,常委們也一致同意了這一處分意見。
對左大力的處分,市紀委原來提出的方案是黨內警告,通報批評。因為左大力是個重量級人物,薑克己提出這一方案預先向薛夕坤作了彙報,得到了薛夕坤的認可。但是,在常委會討論時,柳曉曼提出,對左大力的處分太輕了,至少得對他處以黨內嚴重警告。理由是左大力犯了三條錯誤:上班打牌,對下屬性騷擾,在歌舞廳請小姐跳舞,每一條錯誤都夠處分。如果對犯錯誤的領導處分不到位,不僅不利於其個人吸取教訓,而且削弱對廣大黨員幹部的教育和警示作用。柳曉曼提出重處左大力,並非出以公心,也不是對左大力有什麼私人恩怨,而是為了她的一石二鳥計劃。一方麵,她知道左大力的事因李毅而起,左大力一旦受到重處,最恨的是李毅,而李毅在三真山工作五年,左大力要找他的把柄應該不成問題。另一方麵,左大力如果因為受到處分而采取過激行為,她的心腹賀元作為三真山縣的縣長就能順理成章地坐上書記的寶座。
對黨員幹部的處分,黨內分為四個等級:警告,嚴重警告,留黨查看,開除黨藉;行政上也分為四個等級:記過,記大過,降級使用,撤消職務。凡是受過上述處分的,都會被記錄在本人檔案,同時,隻要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或記大過處分的,兩年內一律不予提拔重用。像左大力這樣的錯誤,以往一般是批評教育,至多作一份檢討書或通報批評。對他處以黨內嚴重警告,薛夕坤覺得重了一點,他不清楚柳曉曼這個意見的動機,沒有急於表態,而是讓常委們充分發表意見。
如果就從嚴治黨的角度看,柳曉曼的意見是有道理的,因此,包括李毅在內的絕大多數常委都讚同柳曉曼的意見。薛夕坤根據這一情況,也不得不拍板形成常委會的最終決定:對左大力處以黨內嚴重警告,並通報批評。他最後補充了三條意見:第一,對被處分的同誌,要找他們談話,既要指出他們所犯錯誤的嚴重性,又要幫助他們吸取教訓,振作精神,搞好工作。左大力同誌由我本人談,另外兩人請克己同誌談。第二,對左大力同誌的通報批評,不提性騷擾的事,因為被騷擾的對象尚未結婚,最近又調到了市委辦公室工作,我們要考慮她的名譽。第三,會後由李毅同誌負責,搞一個‘關於加強黨政幹部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幹規定’。 要充分認識到,思想道德上的腐敗,是最深刻的腐敗。要著重在體製和機製上解決問題,把黨內監督、群眾監督和媒體監督結合起來。”
常委會結束後,薛夕坤就把左大力叫到了自己的辦公室與他談話。
左大力聽到市委對他的處分決定後,根本就沒有心思聽薛夕坤對他語重心長的教育和循循善誘的開導。他在想著如何既要出心頭之氣,又要不得罪薛夕坤。左大力很早曾想貼近薛夕坤,可薛夕坤沒有給他機會。在八年前,薛夕坤時任市委副書記,左大力任縣委副書記。有一次薛夕坤到三真山縣鄉鎮搞調研,左大力全程陪同,臨走前,左大力瞞著薛夕坤在他車上裝了一大堆土特產,薛夕坤已往回走了一半路,聽司機說到這一情況,立即叫司機調轉車頭,找到左大力,把東西退給他,並對他說:“你記住,我到基層調研,任何人不允許送禮品。”此後,左大力抱住了祝一鳴的大腿,對薛夕坤也就不冷不熱。而薛夕坤現在當了一把手,自己當然要向他貼近。待薛夕坤說完,他作出了回應:“薛書記,您說一千道一萬,我還是想不通,人家包養情人不過是個黨內嚴重警告,我隻是喝了酒說幾句葷話,無意間碰了下屬的身體,為什麼要受這麼重的處分。我知道,您對人一向寬厚,這一定不是您的主意,而是李毅的主意,他這是在對我打擊報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