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建議道:“你向電視台要一個完整的采訪錄像不就好了,這不就說清楚了麼?”
強子歎氣道:“我跟那個主持人聯係了,他說他們電視台也被告了,台長不願意擔風險,了解了情況之後就讓人把原始錄像銷毀了,說這都是我一家之言,跟他們沒關係。”
方琦說道:“宏明公司的股價最近倒是沒受影響,還反彈了不少呢,又沒造成什麼不良後果,不用擔心。再說了,誰還沒個言論自由了?”
強子恨恨的說道:“雷銘那人你還不了解?狹隘的很,什麼事兒也是先追究別人的責任……”
大慶搶話道:“什麼都別說了,開庭前先找個律師才是正道兒。”
強子自嘲道:“真叫一個不是冤家不聚頭,膩歪起人來喝涼水都塞牙。”
大慶給幾個法院的熟人打了電話,詢問到了一個省城名叫周濟民的知名律師的電話,聯係好之後,讓強子動身去省城請人了。
周濟民打過很多經濟類的官司,聽了強子的敘述,覺得案情並不複雜,不敢說百分之百能勝訴,但是敗訴的可能性極低。再加上強子願意出高價請他,周濟民將手頭上其他的官司放了放,跟著強子來了新陽。
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庭審,周濟民準備的很充分,以播出的節目做過剪輯為由,認為電視台斷章取義,導致了針對宏明公司的負麵效果,再加上陳誌強背對鏡頭,緊緊是發表個人觀點,不該負法律責任。但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法官認為這是滿口胡言,周濟民有違律師的職業道德,命令法警將他銬到了法院樓後的籃球架子上,直到庭審結束。
最後,法院認定陳誌強的言論給宏明公司的信譽造成了負麵影響,導致宏明公司正在談判中的物聯網收購合約擱淺,要求陳誌強賠償宏明公司損失一千萬。
一千萬的價碼是張宏業和雷銘兩人共同製訂的,在他們看來,這足以讓這個江湖騙子傾家蕩產了。兩人出了法庭,看著陳誌強一臉苦喪的安慰著律師,兩人都一副麵部浮腫、咬牙切齒的樣子,心中無限暢快的回了公司。
強子看著法警給周濟民打開了手銬,一臉難過的安慰道:“周律師,對不起,連累你了。”
“哎,我從業快二十年了,到了新陽卻受此奇恥大辱……”
強子繼續安慰道:“您放心,我不會虧待您的,雖然官司輸了,但這不怨您,咱們說好的律師費我一分不少的給您。”
周濟民道:“不,這個事兒先放一放,咱們該上訴接著上訴,我就不信新陽市中院還這麼糊塗。”
強子說道:“周律師,你容我回去考慮考慮吧,我現在心裏很亂。”
周濟民言辭激烈的說道:“陳總,這還有什麼猶豫的?你還有什麼顧忌?他們這不是打官司,這就是混淆黑白、指鹿為馬!”
強子苦澀的說道:“你說的都對,我也懂,可是宏明的勢力太大,官司再打下去,我怕得不償失,最後損失更大。咱們先回賓館,您就容我再想想吧。”
周濟民聽了強子的話,冷靜下來說道:“其實我們做律師的有時候就是個掮客,幫委托人跟法院搭上線,然後能說和說和,不能說和想法拉拉偏架。你的顧慮也不是沒有可能。”
強子帶著周濟民上車回了朋遠賓館,安排人好好照顧之後,他又給大慶和方琦打了電話,約兩人幫著合計一下對策。
等到下午六點多,大慶和方琦一起到了賓館。問完庭審結果,三人都一臉憤怒的痛罵宏明公司的卑鄙行徑,但罵過之後,也覺得於事無補,隻能繼續冷靜的分析對策。
方琦說道:“強子,這年頭就是官司打輸了也無所謂,你就是不給他們錢,執行的法警也拿你沒辦法。”
大慶搖頭道:“普通老百姓可以想辦法賴,他不可能的,他有賓館還有公司,到時候賓館一封就給你拍賣了,公司的賬戶一凍結,他的那些直銷品牌的業務也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