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部 十九日記
11月25日,晴
上午J來訪。多年未見,J變化不大,依舊黝黑瘦削,嗓音低沉,隻有下巴上多出的那撮小胡子,顯出些許滑稽。中午我請J吃飯,飯間J突然頭頭是道地談起我的小說《作業》和《有光》,令我非常驚訝。在我的印象裏,J平時根本不愛讀書,他狂熱地迷戀足球——了解他的人都知道,談論足球,除非完全順從他,否則必起爭執,如果對方堅持,下場隻有一個,不歡而散。
我有午睡習慣,被J攪黃了,加上喝了幾口酒,更是暈暈乎乎。沒想到,J談論起我的小說,竟與以往談論足球一樣,沒完沒了,容不得我開口。
J把小說分成三個遞進的層次:皮膚,血肉和骨架。以《有光》為例,皮膚甚好,血肉次之,骨骼再次之。一般來說,別人談論我的小說,我基本上聽之任之,不附和也不反駁。因為我對自己的寫作一向不抱信心。好小說曾經有過很多很多,以後還可能產生很多很多,我在這根延續之鏈中是微不足道的。
J唾沫亂飛評論完畢,便要求我表態。我知道,如果我完全順從他,則表示我訕訕敷衍,若我反對,則顯出我不屑於他的鑒賞水準。當年,一位與J一樣對足球執拗的家夥,為捍衛雙方喜歡的球隊打嘴仗,最終發展成武鬥,那家夥的胳膊扭脫了臼,而J的鼻梁被打歪——從此得了“歪把子”的綽號。
看樣子,我不陪他聊下去有失他的體麵,於是靈機一動,問他:以前你熱愛足球,自己也跟著來兩腳,現在讀小說,是否又練練筆寫寫東西呢?J哈哈大笑起來,指著我的鼻子說:你有眼光,看出來了。豈止練練筆?我已經寫了好多年——J蹺起大拇指,洋洋得意地接著說,起初,我把平時的胡思亂想記下來,自己讀讀而已,沒料到,越寫越厲害,越寫越厲害,再讀那些名家的東西,發覺自己絲毫不差——不僅絲毫不差,而且比他們深刻,比他們高妙。
我心裏暗笑,表麵卻附和著,是啊是啊,寫小說是非常有意思的事。J正色道:豈止有意思?你仔細聽聽,我的構思能力,你一定會大吃一驚,對我刮目相看。
J唾沫亂飛講述了他正準備著手寫的幾個短篇小說的構思,一邊講一邊加入按語和自我評價,又是大發感歎,又是為某個“精彩”片段拍手叫絕。公正地說吧,J對小說是有“感覺”的,至少,他的小說構思與當代小說的美學特征有關聯。當J又一次催逼我表達時,我真心誠意做了肯定的回答。同時,我用一種善意的方式提醒他,構思與成品之間有一條巨大的溝壑。一個好的構思隻是構思本身,一種對於構思有聲有色的講述,隻證明了講述者有講述的能力。就像一幅畫作,或一部樂曲,最終帶給觀眾和聽眾的,不是構思,也不是對構思的描述,而是造型、色彩和筆觸及整體效果,是旋律、節奏、和聲及每個音符。
聊天的興致是會發酵的。我原先隻是出於禮節,與J泛泛應酬,說到話頭上卻刹不住了。談到我最近的寫作計劃,我把《箴言》的大致情節說了一遍,不料J尚未聽完,麵孔便發黑了,眼神也變得怪誕,下巴那撮小胡子微微顫動。J憋了好長時間才嘟噥著說,天底下哪有如此的巧合呢?他說他早就在構思這樣一部小說,題材和立意都與我的敘述“驚人”地相似。
我告訴J,《作業》、《有光》和《箴言》是三部曲,一脈相承,都屬於戲謔之作。我希望我的這支筆能夠把我的全部經驗完整地表達出來。不過,理解層麵的東西與寫作本身終究是兩回事。我們每個人應該清楚自己的底子:隻能寫自己能寫的,不能寫自己想寫的——寫作的人誰不想寫出一部《紅樓夢》、《戰爭與和平》、《城堡》和《尤利西斯》呢?
J被我繞暈了,嘟嘟噥噥,顯得有些不耐煩,突然大聲問道:你給自己的寫作打幾分?我樂了,笑著回答:剛好及格,六十分。J搖著頭嘲諷道:你是故意裝低調吧?我也搖搖頭說:及格就不錯了。說實話,寫完《有光》,我終於明白我離自己心目中的那些名字和那些作品的距離何其遙遠,我花二十多年時間證明這一點,也算沒有枉費自己的心血。不是我不進取,不勤勉,確實是力有不逮,從此我反而老實了,平靜了,坦然了。按理,我從小喜愛畫畫,大學本科和研究生都在弄藝術,從事藝術創作順理成章。但是,我離開了藝術,原因很簡單,我發覺我在藝術上比較平庸。在所有的害怕裏,我最害怕平庸。我給自己的寫作打及格分,說明我已經脫離了平庸。J似有不甘,追問:你覺得你和同代的小說家相比如何?我想了想,回答他:做個比喻吧,跳水運動員跳十米高台,一般做四五個翻騰動作,你做了一兩個,太容易太簡單,得分不會高。假如你做了六個七個八個,非常厲害,但你在落水時像一隻冬瓜橫著下去,行嗎?倘若你在空中做了很多翻騰,又筆直地落水……我的意思是,偉大的創作都是由獨特性、難度和完成度三個方麵組成的。J皺著眉搖了搖頭。我再做一個比喻:假如我是百米短跑運動員,在比賽中跑了十一秒,超過了所有的參賽者,有沒有意義呢?毫無意義!因為百米賽的紀錄是九秒多!有抱負的運動員,不會在意自己比其他賽道的人跑得快,而是自己與紀錄相差多少?或者能否超越紀錄!J不滿地說:一會跳水,一會賽跑,你完全在是故弄玄虛,寫作和運動是一回事嗎?
傍晚,我接到J的電話,告訴我他在機場,飛機將要誤點兩小時。我說,誤點兩小時屬於正常。J支吾了一下,問了句:你覺得寫作帶給你什麼?我略作遲疑,回答:寫作對於我就像毒品,既傷身體,又戒不掉,不過,毒品的迷人魅力在於它的癮,文字的魅力也一樣,讓人欲罷不能。J笑了,稍做停頓,口氣堅定地說道:我覺得我能寫好。我趕緊說:我絕對相信,然而,以我的經驗,恰恰是因為我們知道什麼是好,什麼是不好,才導致了我們陷入了泥潭。因為在我印象裏,喬伊斯、卡夫卡、穆齊爾他們從來不以“好”與“不好”為參照,他們沒有前提,沒有標準——而我們受到前提和標準牢牢鉗製,在寫作之前便強迫自己朝著“好”的方向去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