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後記

最初了解羅曼·羅蘭還是位“音樂發燒友”,是在十幾年前捧讀他的文學巨著《約翰·克利斯朵夫》的時候;方知大文豪也有同時為精深愛樂者的事實,並初悟文學、詩、音樂、美術相互聯係、一脈相通的道理。

隨著閱曆的增長,更逐漸了解到眾多文學、哲學和科學巨匠都熱愛音樂,甚至對之頗有研究,如肖伯納、盧梭、尼采、叔本華、司湯達、歌德、托爾斯泰、愛因斯坦、史懷哲等等;其中不乏對音樂有精辟、獨到見解並給世人留下豐富著述者,如羅曼·羅蘭和肖伯納。

由此聯想到目前存在的文、理界線分明、“隔行如隔山”、大腦僅一側發達的現狀;似乎搞文學的隻懂文學,對文學的姊妹卻“六親不認”;反之亦然;不禁感慨良多。不知這種“瘸腿”現象何時才能得到根本改觀。

實在太喜愛西洋古典音樂了,才有了同曹利群兄峰回路轉的一拍即合。從此樂聲更是不絕於耳,餘音繞梁百日,數月想知肉味。這年頭“精神食糧”不僅不時髦,而且不實用——大腦實在缺“金”了,也隻好小“補”一頓,同時“撿”回一堆堆缺口CD。呂利、拉莫、浦賽爾、蒙特威爾弟等等老古董的音樂之所以能大致聽出個風貌,完全是沾了翻譯羅蘭這本集子和唱盤打孔的光。羅蘭授“大課”之前先開“小灶”,使我有幸先睹為快,並受益匪淺;跟隨他的思路邊譯邊聽,逐個對柏遼茲、瓦格納、聖桑、理查·施特勞斯、德彪西等“新秀”的音樂也有了新的感悟。如羅蘭說有不少人認為瓦格納的音樂太女人氣,此說我若以前聽了定會以為大謬不然,而現在細想起來也覺得不無道理。又如羅蘭認為理查·施特勞斯的音樂是一盤雜燴,其中南歐意大利的風味十足,這也是我以前從未想過而現在感觸頗深的高見。

作為法國人,羅蘭揚法(國)抑德(國)可以理解;他的揚柏遼茲抑瓦格納和褒泰勒曼貶巴赫也還算言之有理。惟獨不能容忍他小瞧勃拉姆斯,遂發表了點不同見解。看來羅曼·羅蘭崇尚盧梭的“返回自然”,主張音樂應充滿歌唱性和簡樸自發,故他嫌惡J·S.巴赫繁瑣沉悶的對位賦格也就在情理之中。若非按風格流派給羅蘭定個位,可說他是個求新求變、反對中世紀經院傳統、主張回歸古希臘自然豪放狀態的自由而放浪的藝術英雄。

羅曼·羅蘭的文筆時而豪邁灑脫,時而清麗溫婉,非常浪漫而隨意;能跟上他那飄逸、散漫的思路和想像實在不易。拘泥和刻板顯然與羅蘭無緣。曾聽人說過傅雷先生譯的羅蘭作品“達”、“雅”有餘而“忠信”不足,過去聽了也就人雲亦雲。現在自己居然也譯了羅曼·羅蘭(雖然是從英文轉譯),方覺得傅先生當年這樣譯之有理。翻譯羅蘭寫的美文確實常需揣度琢磨,才能譯得傳神,意譯甚至譯述在所難免。拘泥的死譯顯然是行不通的。

譯者才疏學淺,加之時間緊分量重,不敢說把原文的神韻譯出個萬分之一。想起傅雷、陳原等大譯家譯的羅蘭作品,不禁汗顏。現既已鬥膽譯出,也就權當拋磚引玉,將拙譯就教於學界藝界的前輩、同好,請他們多多指正吧。

曹利群兄的愛樂精神和文化使命感使這本收錄較全的羅曼·羅蘭音樂散文選得以早日同讀者見麵;北京外國語大學的代紅君翻譯認真勤勉、謙虛好學,在此也感謝她的高效率的合作。

冷杉1998年4月於北京西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