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的自白——代序
人類的文化遺產離現代文明越來越遠。那些已經毀滅的我們不再得見,那些仍然埋在地下的我們不得而知;即使是保留在地麵上的也都日複一日地被風雨剝蝕,或是在博物館中塵封土埋。
當我們隔著陳列窗望見那些文明的碎片時總有些許陌生感。雅典的衛城隻留下殘垣斷壁,西斯廷小教學的壁畫一天天褪色,竹簡上記載的斷句殘篇也永難修複,破碎的文明帶來的遺憾永遠讓我們有一種曆史的失落感。然而在諸多的藝術門類中,隻有音樂能夠穿越曆史的時空,保存著其藝術生命的鮮活。且不說那些保存至今的樂譜可供使用,就是若幹個世紀前的樂器也仍然可以演奏。於是,透過音樂的旋律、和聲、節奏,透過不同時代不同民族的彈撥、吹奏、打擊樂器的演奏,我們不僅可以感受到這些民族的理念、情感和夢想的東西,更可以“深入探索它的靈魂”。
捷克作家昆德拉曾說,民歌是曆史底下的一條隧道,被戰爭、瘟疫和災難毀掉的東西卻奇跡般地保留在民歌和民間儀式中。這一點羅曼·羅蘭也看到了,所以他說,一個民族的政治生活隻是那個民族存在的淺層部分,要了解其內在的生命,其行動的根源,就必須到文學藝術(包括音樂)中去尋找。“音樂展示給我們的是在表麵的死亡之下生命的延續,是在世界的廢墟之中一種永恒精神的綻放。”(見《音樂在通史中的地位》)多少世紀以來,音樂史家和音樂批評家們都在給音樂下著定義,什麼理性的,感性的,抽象的,形象的,教育的,審美的,自律的,他律的,表達感情的,自滿自足的,等等,但誰也無法給音樂規定一個圓滿的定義。我想羅曼·羅蘭把它看得那麼神聖、那麼永恒,大概是因為音樂是一種靈魂的自白,或是靈魂對靈魂穿越時空的對白。在這種自白與對白的交流中,生命的個體才傳達並保存一種精神。狹義地說,這種精神為一段樂譜、一把樂器、一段演奏(包括現場音樂會和音樂的錄音製品)所保有;廣義地說,這種精神也在風雨雷電、萬物交感的自然之聲中與我們的靈魂產生共鳴。所以,“這種精神談不上滅亡或是新生,因為它的光從未熄滅過”。
“認識”羅曼·羅蘭大概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在田間地頭讀過他的長篇巨製《約翰·克利斯朵夫》,在大學的課堂之外讀過他的《貝多芬傳》。隻是那些歲月中,我更多的是從他寫音樂的文字中汲取人格的力量,獲得人生的經驗。直到生命之鍾在不惑與知天命之間搖擺時,直到讀到這本《羅曼·羅蘭音樂散文集》和他的另一些西方音樂史論的新譯本時,我才更深入些了解了他,才知道作為一個大文豪和思想者的他還有著那麼紮實的音樂功底,那麼廣博的音樂知識,那麼深刻的音樂見地。比如他說“亨德爾是被索鏈束縛住的貝多芬”,比如他說“在靈魂深處,唐璜就是莫紮特”,比如他說貝多芬高傲的反叛精神“不僅針對另一個階級,而且也針對本階級,針對其他音樂家,針對他自己這門藝術的前輩大師,針對一切規章法則”,以及關於柏遼茲和瓦格納的不同恰似“維吉爾式的戀情與肉欲般的狂喜”等等,都是閃光的真知灼見。當然,他的關於理查·施特勞斯的音樂受意大利、南歐地域文化的影響的觀點,並沒有超出泰納的理論視野。至於說馬勒是否營養過盛、消化不良,或是學究式的死板和鬆散不連貫,則不能苟同了,隻能是見仁見智吧。還有,他那帶有社會學傾向的音樂批評觀點有時稍顯陳舊,而過於生輝的文采有時又妨礙了閱讀的理解。但這些微小的不足終是抵擋不住閱讀此書的快感,在閱讀中,可以實現人類的夢想——那是關於“光明、自由和寧靜的力量的夢想”。
曹利群1998年12月寫於大雪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