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樂是父母最小的孩子,他出生在新中國最為貧窮落後的年月,他有一個哥哥叫王大樂,還有一個姐姐叫王小玉。姐姐前麵本來還有一個哥哥,因病死亡了,因此,姐姐比哥哥小八歲,小樂比姐姐小三歲。
王小樂的家雖然住在縣城,但他家也是一戶貧困家庭,新中國雖然解放了好多年,由於種種原因,那個時候,人們過的日子仍然很貧困。小樂出生後,家裏貧困,少吃沒穿的,他從小就是一個營養不良的孩子,長的廋小,直到十六歲時,他才隻有一米六五高的個子。
王小樂的父親參軍來到了西北,他到了轉業那一年,為了支持祖國西北軍工企業的建設,轉業到一家qh一家國防企業工作,那個時候企業工人的工資普遍不高,雖然是國防企業,每月也就是四五十塊錢的工資。
王小樂出生後,父親隻是在每年探親時在家住上十幾天,他長年在西北工作不回家,家裏就由母親帶著三個兒子生活。小樂出生後,母親視他為掌上明珠,但家裏貧困,父親每月除了自己生活外,生吃儉用,也隻能郵回三四十塊錢。母親勤儉持家,全家過著基本的生活。
王小樂的哥哥初中畢業後沒有在讀高中,在家呆了半年,正好父親單位招工,十七歲的哥哥隨著父親去了西北。哥哥走了後,家裏隻有母親、姐姐和小樂三人。小樂父親每月郵回的錢,隻能夠娘兒三個吃飯,母親根本沒有多餘的錢做新衣服,她自己的衣服是補了又補,省吃儉用餘下一點錢,隻能給小樂的姐姐做一身衣服。因此,媽媽沒有錢給小樂做新衣服,就將姐姐穿小了的衣服改一改給小樂穿,小樂從小就穿著姐姐的衣服長大。
小樂是父母的小兒子,父母雖然很愛自己的小兒子,但因家裏太貧窮,小時候也是過著窮日子。小樂住的縣城少數民族比較多,他們家也是土家族。好多少數民族講究男孩子不到十六歲不剪發,無論男孩子還是女孩子,都是留著長頭發,給孩子梳一個辮子。小樂比姐姐小三歲,由於家裏貧窮,小樂是穿著姐姐的衣服,留著長辮子長大的。
王小樂一家住在縣城,縣城漢族人口比較多,媽媽學著漢族小姑娘紮辮子的習慣,姐姐小時候也是紮著兩根小辮子長大,母親給小樂也是紮著兩根小辮子。到了上小學時,已經是兩根粗辮子,加上他穿著姐姐的小衣服,一般人都認為小樂是一個小女孩子,一直到小學畢業還是紮著兩根長辮子。
小樂小學畢業要上初中,他的母親要將小樂的長辮子剪掉,小樂哭著不讓剪,最後在媽媽好說呆說的情況下,才剪成齊耳短發,從外表看他還是一個小女生。
小樂上初中後,媽媽每年過年時總要給他做上一套新衣服,這一套衣服要穿一年,不夠了就穿姐姐穿不上的衣服。小樂上到初三的時候,已經是八十年代的初期,社會上興起了男孩子留長發,穿花衣服。小樂心裏想,我從小就是留著辮子長大的,我也不在理發,我要留長發。媽媽每月給的理發的錢,他都俏俏的存了起來,他的頭發慢慢的又長了。
媽媽看到兒子幾個月不理發,又留起了長發,她就對兒子說,“小樂,你是男孩子,又是中學生,不應該留長發,你去將頭發理剪一些”。
媽媽又給了小樂一塊錢讓他去理發,小樂在媽媽崔上幾次後,才去理一次發。到了初三第二學期,他就不在去理發,將自己的頭發向後一紮,戴上一個帽子,從外表看不出是女孩子。
小樂的家雖然在縣城,但他們那個縣城在兩省交界地區,加上又是少數民族地區,學校老師對男孩子的發型要求的不嚴,小樂的頭發慢慢的又長了。
小樂家庭困難,他初中畢業後,母親讓他考高中,小樂看到母親這樣的困難,他對母親說,“媽媽,我不考高中,我考中專,上三年中專就可以工作,就可以養家糊口,為媽媽減輕負擔”。
母親同意了小樂的意見,她又給小樂父親去了信,母親在信中說明了情況。父親寫信回來說,“既然小樂不上高中,就按小樂的意見,中專畢業後就可以工作,也減輕家裏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