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很久,張野隱約覺得自己這是搞出事情來了。
貪點小便宜住進了鬼宅,鬼的影子倒是沒看著,反倒是搬家後的第一晚,自家樓上就遇上了一隻名副其實的妖。
這個發現的到來不可謂是趕早不如趕巧。
偏偏他剛巧撿到了一本描述“陰陽界”實況的古書,偏偏自己一時作死開個地眼就看穿了鄰居的真實身份。
常人的頭頂及兩肩都各自懸有一盞明滅不定的火光,道術中謂之“長命燈”。開了地眼過後,三燈缺失是鬼,數量異常或顏色有異的為妖。
雖然無法確定真身,但張野能百分百確定,樓上剛跟自己打招呼的那位,絕對不是人!
說到妖嘛,大部分聽慣神話故事長大的國人都不陌生。
什麼白蛇傳、九尾狐,那些神話中知恩圖報的小姐姐們一個個帶著世人垂涎的美好皮囊爭先恐後的嫁入尋常百姓家,與人無害樂於助人就不說了,個個都是專情如一恪守婦道的賢妻良母。
張野也希望如此啊!一個自帶傾世美顏且身懷法術神通的女人,那是多少男人兒時的夢想?
然而事實是什麼是妖?
“違天理,悖倫常,外有人皮,未具人心!”
說白了,拋開了那些美化人物形象的藝術加工,現實中的妖怪那就是喪屍片裏附加了神通異能的人形猛獸,磨牙吮血、殺人如麻!
所謂“執念所化,外具人形,大怒大恨,狂喜狂悲”。
建立規則的東西是“法”,法度之上是“情”,而將感情放大到無數倍,這就是人心所化的“妖”!
或靈物受感而化,或執念寄托物品而成。
沒有規則,沒有約束!判斷是非的標準全在於自己,行事依據的準則完全來自於無常的喜怒!
張野為什麼會心裏發虛,因為這些古書上的事實描述不得不讓人深思熟慮。
舉個不恰當的例子,一個瘋子或許不算可怕,一個法律無法製裁的瘋子也頂多是讓人敬而遠之,但一個手持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瘋子,這樣的存在放在什麼樣的地方都是讓人坐立難安的頭號危險人物!
這樣的說法或許絕對,但妖物的危險性肯定是毋庸置疑。說到底,自家樓上多出了這麼個危險角色,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都不是什麼好事兒。
再三思量過後,驚訝過後的張野決定睡一覺,然後當做什麼事也沒有發生……
為什麼?
因為首要的一點,這件事情上,就沒有什麼硬碰硬的餘地!
打是肯定打不過的。這點上張野幾乎沒怎麼考慮就放棄了掙紮。
雖然說妖分強弱,修為差一點的妖物碰上稍微有點水平的道士照樣是一個死字,但這種情況明顯不可能在自己身上發生。
一個剛入手道學奇術24小時不到的野路子,這種時候敢憑著一腔熱血逞英雄那純粹是腦門上有坑。
其次就是,他不想搬……
1000塊的租金,這種程度的優惠,在B市這種寸土寸金的地方跟白白送錢有什麼區別?
再加上這房子的條件這麼好,家具齊備不說冬暖夏涼!一通收拾下來別說蜘蛛網,蟑螂都沒看見半隻!
且不說在此之前張野已經為這租房的事情費了多少的神,放著這麼大一塊肥肉不咬,他日後做夢想起都能哭出聲來!
一隻立場未明的妖怪,是否真的意味著枕邊隨時可能引爆的定時炸彈?客觀來說,這個問題細想過後還有待商榷。
因為最基本的事實擺在這個地方:那林九要真是個殺人不眨眼的主兒,別人不說,一把年紀的房東老爺子就得先交代完這條老命!
老爺子死了麼?
依據白天所見那副健碩的身子骨,再活個十來年應該是沒什麼問題。
那這棟樓裏的其他人呢?
搬進來之前隻聽說了凡租客住不過三個月,從沒聽過某某某搬來以後橫死街頭、暴病而亡……
在自身溫飽尚不能保證的情況下張野實在是沒那麼多的心力再去糾結這些未必發生的悲觀問題。這種時候你讓好不容易安身落戶的他再一次卷起鋪蓋找別地兒安生,某種程度上真的還不如給他一隻妖怪拚個你死我活。
能怎麼辦?得過且過!
既然人家妖怪大哥沒什麼非要害自己的理由,那就安分守己地先靜觀其變。
老爺子既然說了守點規矩出不了事兒,這種時候也隻能聽一聽老人言。雖然如此,他還是忍不住心裏一陣發毛。
符紙,朱砂。
這些東西隱約已經成了居家必備的定心丸。
翻開了咒文密布的古書,自覺前路艱險任重道遠的張野一陣唏噓。